家庭成员是指相互负有扶养义务的一定范围内的直系亲属或旁系亲属。家庭成员主要指夫妻、父母子女,有时也包括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外子女、外孙子女及兄弟姊妹等。
父亲的兄弟
父亲的哥哥,口头当面称“大爷”、“大伯”或“大爹”、“二爹”等。书面或对外人时则称之为“伯父”。
父亲的弟弟,口头当面称为“叔叔”、“大叔”、“二叔”“三叔”或“大爹”、“二爹”……等。书面或对外人时称之为“叔父”、“大叔”、“二叔”等
伯父的妻子,当面口头称“大娘”、“大妈”、“二娘”、“二妈”等。书面或对外人称“伯母”、“大伯母”、“二伯母”等。
叔父的妻子,当面称“婶娘”、“婶子”。书面对人称“婶母”“婶娘”“婶婶”。
姐妹,一般都称“姊妹”,当面称或书面称呼都是“姐姐”、“妹妹”、“大姐”、“小妹”等。
兄弟之称呼,当面口头称兄为“哥哥”、称弟为“兄弟”、书面称兄为“兄长”、“兄台”,称弟为“弟弟”、“老弟”或“老三”、“老四”等。
父亲的姐妹
父亲的姐姐,当面口头称“姑姑”、“姑母”、“姑母”等。书面或对外人称“姑母”、“大姑“……等。
姑妈的丈夫,当面口头称“姑父”、“大姑父”等。书面或对外人称“姑父”、“大姑父“……等。
父亲的妹妹,当面口头称”小姑“、”姑姑“等。书面或对外称”小姑“、”姑姑“等。
小姑的丈夫,当面口头称“姑父”、“小姑父”等。书面或对外人称“姑父”、“小姑父“……等。
母亲的兄弟
母亲的哥哥,当面口头称“舅舅”、“大舅”等。书面或对外人称“大舅”、“舅父“……等。
大舅的妻子,当面口头称“舅母”、“舅妈”、”舅娘“等。书面或对外人称“舅妈”、“舅母“……等。
母亲的弟弟,当面口头称”小舅“、”二舅“、”三舅“等。书面或对外称”小舅“、”二舅“等。
小舅的妻子,当面口头称“舅母”、“小舅妈”等。书面或对外人称“舅母”、“小舅妈“……等。
母亲的姐妹
母亲的姐姐,当面口头称“姨妈”、“姨娘”、“姨母”等。书面或对外人称“姨妈”、“大姨“……等。
姨妈的丈夫,当面口头称“姨父”、“大姨父”等。书面或对外人称“姨父”、“大姨父“……等。
母亲的妹妹,当面口头称”小姨“、”二姨“、”三姨“等。书面或对外称”小姨“、”二姨“等。
小姨的丈夫,当面口头称“姨父”、“小姨父”等。书面或对外人称“姨父”、“小姨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