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5-09-08 18:36:08|浏览:60
截止2023年,全国共有本科层次职业学校32所,其中公办十所,河北、山东、江西的本科职业学校最多,均有3所。职业本科招生4.14万人、在校生12.93万人。
全日制本科层次的职校是职业教育的最高学利层次,虽是本科但无法和普通本科大学比,职业学校本科不是通过高考考入的,职校的限制是无法与普通大学本科比。
学校应在4年内达到以下基本要求:1.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000人;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不少100,其中,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25%。;3.与专业设置相应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不少于1000万元,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平方米,适用图片不少于15万册;4.形成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特色的完备的教育部计划,教学大纲和健全教学管理制度。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标准第一条 办学规模 普通本科学校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 称为学院的,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 5 000 人以上。 称为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 8000 人以上。在校研究生数不低于全日制在校生总数5%。
专任教师总数一般应使生师比不高于18:1,兼任教师总数应当不超过本科专任教师总数1/4。
第二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要有学校章程和必须的管理制度,要依法办学。
第三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的学校领导。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建立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机构。
第五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要有基本的办学规模。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校址在城市的学校(以下简称城市学校)960人以上,校址在县镇及农村的学校(以下简称农村学校)600人以上。
第六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城市学校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55人,农村学校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35人。专业课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第七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占地面积:城市学校不少于2万平方米(约30亩),农村学校不少于3.3万平方米(约50亩)。
校舍(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建筑面积:城市学校不少于1.5万平方米,农村学校不少于1万平方米。
体育用地:须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
图书馆和阅览室:要适应办学规模,满足教学需要。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城市学校报刊种类100种以上,农村学校6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
必须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设施和仪器设备要规范、实用,并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习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活动基地。
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教学与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
第八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具有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教育教学文件。
法律的标准层次有四点:法律所调整的对象; 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和种类; 法律调整社会关系所使用的手段
法律起源原因:法律是在私有制和阶级逐渐形成的社会背景之下孕育,萌芽,并与国家相伴发展和确立起来的。
法律的形成过程是一个行为调整方式从个别调整发展到一般调整的过程。
法律的形成经历了有习惯演变成习惯法,在发展成成文法的过程。
法律,道德,宗教等社会规范从混沌一体逐渐分化为各自相对独立的规范系统
第二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要有学校章程和必须的管理制度,要依法办学。
第三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配备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管理能力,熟悉职业教育的学校领导。校长应具有从事三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的经历,校长及教学副校长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其他校级领导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第四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建立必要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机构。
第五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要有基本的办学规模。学校学历教育在校生数,校址在城市的学校(以下简称城市学校)960人以上,校址在县镇及农村的学校(以下简称农村学校)600人以上。
第六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城市学校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55人,农村学校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35人。专业课教师数应不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数的50%。每个专业至少应配备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2人。
第七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有与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校园、校舍和设施。
校园(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占地面积:城市学校不少于2万平方米(约30亩),农村学校不少于3.3万平方米(约50亩)。
校舍(不含教职工宿舍和相对独立的附属机构)建筑面积:城市学校不少于1.5万平方米,农村学校不少于1万平方米。
体育用地:须有200米以上环型跑道的田径场,有满足教学和体育活动需要的其他设施和场地。
图书馆和阅览室:要适应办学规模,满足教学需要。适用印刷图书生均不少于30册。城市学校报刊种类100种以上,农村学校60种以上。教师阅览(资料)室和学生阅览室的座位数应分别按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20%和学生总数的10%设置。
必须具有与专业设置相匹配、满足教学要求的实验、实习设施和仪器设备。设施和仪器设备要规范、实用,并要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校内实习基地和相对稳定的校外实践活动基地。
要具备能够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现代远程职业教育教学与管理信息化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设备。
第八条 设置中等职业学校,须具有符合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求的教育教学文件。
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紧贴地方(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稳定的人才需求,符合学校发展整体规划;
(二)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制定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完整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文件;
(三)开设专业必需的经费和校舍、仪器设备、实习实训场所,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一产类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应不低于50万元,其他专业应不低于100万元,文化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可适应降低标准。
(四)具有开设专业所必需的稳定的教师队伍(含教学辅助人员和相关行业、企业兼职专业教师)。师资结构合理,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业专任教师应不低于4人。
是的。
专科毕业后再自考本科,所报专业应该在本科层次中进行选择。专科专业和本科专业可以不一样,但是最好不要相差太大,这样学习起来会有一定连贯性。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应当有与学校学生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以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生均占地面积应当达到59平方米以上,建校初期的校园占地面积不低于300亩;生均校舍建筑面积应当达到30平方米,建校初期总建筑面积应当不低于6万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