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5-08-06 11:45:05|浏览:55
1.申报材料内容要突出重点、主次分明
2.申报材料要面向评审专家,在有限的空间、时间内,向评审专家展示最有用的信息。
3.技术创新是科技成果能否获奖的关键
4.申报材料的准备应以主要技术创新点为核心,围绕成果的创新性、先进性、效益性等来撰写。
5.创新性:是否有突破或创新、完全自主创新等;
6.先进性:技术水平是否领先,性能指标是否优越等;
7.难度及复杂性:否有自创的理论、模型,领域内技术能否实现等;
8.重现性和成熟度:是否规模化生产,转化程度高等;
9.实用性:是否应用面广泛、应用前景好等;
10.成果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应用和推广价值
技进步奖申报有一定要求体来说,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通知要求,之前的两年中,主要完成的研究基金和奖励情况、科技创新成果、专利情况、学术论文、国家级科技荣誉等都要进行详细的资料描述,同时还需要提交相应的申报书和成果展示材料此,申报科技进步奖需要投入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去准备资料,达到一定的要求才有可能获奖
先说结论: 个人是不可以申报科技进步奖的!需要通过单位逐级申报。
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一个单位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按照隶属关系逐级上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或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行业归口部门进行初审,合格的,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由主持单位组织联合上报,如其中某个单项符合本条例第四条规定的,也可单独上报,其审批程序同前款。
(二)全国性学术团体可向国务院主管部门或行业归口部门推荐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经有关部门初审,合格的,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
(三)国防专用的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请项目,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分别负责审查批准,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核准授奖。
第一提名,提名指标。提名方式,提名类别,都是按单位提名,
上海市科技进步奖是为了表彰和奖励在科技领域取得杰出成果的个人、团队和组织,鼓励和推动科技创新和进步的活动。以下是一般情况下上海市科技进步奖的申报流程:
1. 准备材料:根据上海市科技奖励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准备好申报所需的材料,包括申报书、论文、专利证书、项目介绍、成果展示等相关文件。
2.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按照上海市科技奖励的申报截止日期,在指定的申报渠道提交申报材料。一般可以通过网络电子系统进行在线申报。
3. 材料初审:科技奖励评审委员会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奖励条件和规定。
4. 评审过程:经过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将由专家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项目。
5. 结果公示和颁奖:评审结束后,上海市科技奖励办公室将公示获奖项目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
请注意,每年申报流程可能会有一定的调整和变动,具体的流程和要求需要参考当年的奖励文件和公告。建议您及时关注上海市科技奖励的官方网站或咨询相关部门,以获取最新的申报流程和要求信息。
1.申报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必须是在江苏省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取得的成果;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必须是我国公民。
2.已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连续两年申报省科学技术奖未获奖的成果(含实质性内容相同的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3.凡在上年度评审结束后主动申请撤消奖励的成果须隔年申报。
4.凡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在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排序方面有争议的成果,在争议纠纷解决前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5.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保密科技成果,不得申报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甘肃省科技进步奖的候选人应当爱国、创新、求实、奉献、诚信、守正,不背离科学精神,在甘长期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
“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是指该项自然科学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者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且主要论著为国内外首次发表。
“具有重要科学价值”是指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创见,或者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创新;对推动学科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或者对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是指主要论著已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或者作为学术专著出版两年以上,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2021年国家和广东省科技奖配套奖励工作申报指南已发布,请符合申请指南条件的获奖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系统填报和资料受理。截止时间:4月19日
一、提名方式和要求
2018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采取单位提名与专家提名两种方式。
(一)单位提名
1.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各提名单位原则上只能提名1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2.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原则上不做数量限制,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提名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
(二)专家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1完成人,可3人共同提名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共同提名时需明确一名主提名人,主提名人须为在川专家。
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和人选。当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主提名人有责任协助处理。项目或人选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提名专家信息。
(三)提名项目和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提名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于2015年5月31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5年5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3.提名技术发明类项目的核心技术,必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且前三位完成人应当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当发明人少于三人时除外),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4.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四川省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5.同一技术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复提名参加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和科技进步类各类别的评审。
6.以相同技术内容两次申报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均未获奖的项目,不再提名。
7.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与科技进步奖的提名。
8.上两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
不可以,分量轻了,但是如果是北京引进的特殊人才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