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19-06-10 19:35:42|浏览:71
军人的身份证、户口、异地入伍等相关问题,都是影响部分战友的实际问题。
1,如何补办军人身份证?
2,入伍后,户口未注销,会不会影响我的工作和生活?
3,办理驻地身份证后,退伍落户问题?
4,关于军人原籍拆迁配偶户口无法迁入
5,异地入伍后,优待金如何领取?
方法/步骤
军人办证需所在部队政治部或干部科审核受理,受理过程中所需材料,请咨询您所在部队具体经办单位。 部队受理后生成军人身份证制证数据包。公安部门负责审核和上传数据包到省厅制证中心制证。军人个人不需要向公安部门提供任何资料。 现行户籍政策规定,公民参军服役后必须注销户口,因此军人不应保留地方上的户口,同时军人因工作调动到其他部队继续服役的也不需要到地方公安部门处理户口问题,军人身份证也不需要注销。需要办理新的军人身份证时,直接向现在所在部队申请即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和《征兵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征公民,由县、市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并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其家属凭入伍通知书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注销应征公民的户口,并享受军属待遇。 也就是说依规定,每个入伍的公民都应该注销户口,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而以实际操作的情况看,在部分地区户口是否注销并不影响军属待遇的享受,也不影响你结婚、子女落户及上学等问题,有时候不注销还有一些便利,可以多一些选择。 但随着各项法规制度的健全,各项要求也会进一步严格,目前来看,不注销没有多大影响!但以后要求必须要注销时,按规定注销即可!
这个问题,其实在《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章移交和接收中就有了明确的规定: 第十条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因户口冻结和拆迁安置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会导致一定的差异,我所能查询到的比较明确的地方规定为: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济南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文件号:济政发【2011】42号。该意见: 第五条规定:被安置人是现役士兵的,安置住房面积加算给其直系亲属,本人退伍返乡后不再另行安置住房;无直系亲属的,暂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管,本人退伍返乡后,由代管人将安置房交付被安置人。 第八条规定: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领取结婚登记证但户口尚未迁入本村的人员,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凭户口迁入手续,按照《办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安置;未领取结婚登记证而以结婚为由将户口迁入被征收土地范围的,不予补偿安置;在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后,离婚回原籍投靠父母的,准予办理户口迁入手续,但不予补偿安置。参考此意见,拟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一般可认为户口冻结之日,户口冻结后,一般不影响因结婚、生育等原因的户口迁入情况,但会影响到补偿安置。 也就是说,即使户口冻结了,但不影响因结婚、生育等原因的户口迁入情况,但不能享受补偿安置待遇。 其它省市的也都会有相应的政策法规,如有遇到相似问题的战友,可以去当地政府官网查询相关政策!
异地入伍,简单的说就是想当兵但自身条件不允许,所以部分人就选择找关系,异地占用他人名额来部队。初衷是好的,但过程却是违规违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役期间,其家属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的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优待金由义务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政府发给,非户口所在地入伍的义务兵,不予优待。这是因为,应征青年应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军,优待金是在各地下达征兵任务时定下来的,并列入当地乡财政预算。在统筹安排征兵任务时,要考虑当地入伍的义务兵不属当地的兵役指标,对其家属,当地群众也就没有义务负担优待金。但异地入伍的义务家属,仍可享受军人家属的政治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