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19-06-06 18:59:04|浏览:80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手册、疾病诊断证明书(尽量详细,以免因诊断不全而发生拒付)。
2、同时要开具一张就诊医院的等级证明,交用人单位或社保所汇总,报区、县医保中心审核结算。
3、异地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可以通过邮寄报销单据、家人代报的办法返回原所在城市报销。
4、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完全按照所在城市的医保待遇执行,报销款可由家人代领或设立专用存折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