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2-09-24 08:24:56|浏览:60
1、鲤鱼。鸡肉甘温,鲤鱼甘平。鸡肉补中助阳,鲤鱼下气利水,性味不反但功能相乘。鱼类皆含丰富蛋白质、微量元素、酶类及各种生物活性物质;鸡肉成分亦极复杂。
2、鲫鱼。野鸡与鲫鱼相克。鲫鱼属甘温,性热,为下气利水,而野鸡甘酸微寒,为补中益气健脾,故两者性味功能皆不相合。鲫鱼与野鸡肉皆含有各种氨基酸及酶类激素、微量元素等,故两者不宜同煮,因其生化反应较为复杂。
3、李子。鸡肉与李子相克,食则拉痢。解救吃鸡尿白。李子为热性之物,具有生津利水、清肝涤热、活血化瘀、益肝坚肾之功效,鸡肉乃温补之品,若将二者同食,恐助火热,无益于健康。
4、菊花。一般来说鸡肉和菊花同食,会产生中毒反应。不能一起食用。一起食用可能会出现胸闷、呕吐等症状。解救:细辛一钱,川莲五分水煎服。
5、糯米。糯米的主要功能是温补脾胃,所以一些脾胃亏虚、经常腹泻的人吃了能起到很好的食疗效果,但与鸡肉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糯米鸡是一道蒸菜。其加工温度为100℃,因此不会产生任何新的有害物质。糯米鸡还有蛋白质互补作用,所以,只要不是过量食用或存放后不洁食用,一般不会产生身体上的不适。
6、大蒜。大蒜性辛温有毒,主下气消谷,除风、杀毒。而鸡肉甘酸温补,两者功用相佐,且蒜气熏臭,从调味角度讲,也与鸡不合。古典《金匮要略》中就有“鸡不可合葫蒜食之,滞气”的记载。
7、芝麻。芝麻能滋补肝肾,养血生津,润肠通便,乌发。但与鸡肉同食同时可能导致消化不良。
8、芥末。这两种食物如果同食后,会伤元气。因芥末是热性之物,鸡属温补之品,恐助火热,无益于健康。
9、狗肾。鸡肉与狗肾相克,会引起痢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