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2-05-30 17:34:49|浏览:64
1、免税品是指经营单位按照海关核准的经营品种免税运进专供其免税店向规定的对象销售、供应的进口商品。
2、免税店经营的免税品品种,应由经营单位统一报经海关总署批准。免税店销售的免税进口烟草制品和酒精饮料内、外包装的显著位置上均加印“中国关税未付”(China Duty Not Paid)中、英文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