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2-03-05 17:38:59|浏览:67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年所得12万以上的需要报税。
2、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3、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