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跨省通办6月起试点推行 无需回户籍地即可办理婚姻登记

|2021-05-20 16:06:52|浏览:34

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2021年6月1日起,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将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试点地区双方当事人无需回到户籍地即可办理婚姻登记。具体来说,在试点地区的具体执行中,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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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结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2021年6月1日起,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将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试点地区双方当事人无需回到户籍地即可办理婚姻登记,具体来说,在试点地区的具体执行中,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珍妮花
05-20 16:06优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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