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伪造学历证书被开除 法院驳回其要求赔偿的诉求

|2021-05-04 16:50:11|浏览:40

邵某于2013年8月6日入职某地产公司管理岗位,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013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5日。合同期满,邵某又与某旅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6年5月30日至2021年8月5日,邵某2016年5月30日入职该公司管理岗位。上述两份劳动合同中均约定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公司有权全面了解与劳动合同签订直接相关的邵某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邵某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明及与上一单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邵某应当如实说明,并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公司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公司可按照规定解除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公司造成损失,邵某应予以赔偿等内容。据悉,邵某向公司提交的是伪造的“北京商贸大学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018年12月8日,某旅游公司以邵某违纪为由解除与邵大的劳动关系。邵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邵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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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某于2013年8月6日入职某地产公司管理岗位,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013年8月6日至2016年8月5日。合同期满,邵某又与某旅游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6年5月30日至2021年8月5日,邵某2016年5月30日入职该公司管理岗位。

上述两份劳动合同中均约定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公司有权全面了解与劳动合同签订直接相关的邵某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邵某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明及与上一单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邵某应当如实说明,并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经公司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公司可按照规定解除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给公司造成损失,邵某应予以赔偿等内容。

据悉,邵某向公司提交的是伪造的“北京商贸大学毕业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018年12月8日,某旅游公司以邵某违纪为由解除与邵大的劳动关系。邵某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邵某的全部诉讼请求。邵某不服,提起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桃夭°
05-04 16:50优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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