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2021-05-03 14:51:52|浏览:44
广东的杜先生2016年的时候在一家计算机通信公司任职,并且担任了这家公司的常务副总裁,杜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年薪为500万。2021年,杜先生因为个人原因他申请了离职,按照约定,公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杜某270万的经济补偿金。但随后公司的代表却反驳称,杜先生月薪才25万,并且公司在和杜先生签订的《离职协议书》中存在着重大误解,导致了内容有失公平,其计算基数也有上线,应该以不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终,杜先生选择申请劳动仲裁,得到的结果是计算机公司应按照约定支付杜某经济补偿款270万元。
广东的杜先生2016年的时候在一家计算机通信公司任职,并且担任了这家公司的常务副总裁,杜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年薪为500万。2021年,杜先生因为个人原因他申请了离职,按照约定,公司同意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杜某270万的经济补偿金。
但随后公司的代表却反驳称,杜先生月薪才25万,并且公司在和杜先生签订的《离职协议书》中存在着重大误解,导致了内容有失公平,其计算基数也有上线,应该以不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最终,杜先生选择申请劳动仲裁,得到的结果是计算机公司应按照约定支付杜某经济补偿款2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