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环申请国家赔偿2234万元 目前正在等待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及答复

|2020-09-03 11:25:49|浏览: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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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日上午,张玉环在其国家赔偿案代理律师程广鑫、罗金寿及家人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该赔偿申请主要内容包括五项:赔偿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0171564.5元;赔偿侵犯健康权赔偿金和后续治疗费100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171564.5元;伸冤费用支出100万元,各项共计2234.3129万元。

此外,张玉环还要求赔偿义务机关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媒体上公开向赔偿请求人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错判带来的负面影响。

张玉环的哥哥张民强对记者表示,申请2234万余元的赔偿是合理合当的,但赔偿再多的金钱也赔偿不了27年的牢狱之灾以及整个家庭受到的伤害。目前,正在等待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受理及答复。

据程广鑫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20年5月15日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501元。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2020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46.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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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 11:25优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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