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乘地铁公放最高罚200元 危害轨道交通安全行为将由公安机关查处

|2020-09-02 10:48:49|浏览: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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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武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禁止十二类影响轨道交通运营秩序、公共场所容貌和环境卫生的行为。

包括:在车厢内进食;在车站、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擅自表演歌舞...拒不改正的,最高处二百元罚款。

此外,阻挡车门或站台门关闭等危害轨道交通安全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一丗徳繁华。
09-02 10:48优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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