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校长11岁儿子顶替他人公职 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2020-07-03 11:07:49|浏览: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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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山东校长11岁儿子冒名顶替他人入公职一事引发热议,据悉山东菏泽一校长之子被指伪造档案冒名参加工作,且11岁开始就领着国家工资。

自称当事人的张健在社交媒体上爆料称,?2014年11月,他查到有个和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证号的人在菏泽市牡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班,才知道在1999年自己被当时只有11岁名叫邱之豪的人冒名顶替,对方从当时起就一直拿着国家工资。

7月2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发布通报,对5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之父邱兆海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撤职处分,对被举报人邱之豪(冒名张健)给予除名。

保持現状。
07-03 11:07优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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