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岁男孩骑小黄车被撞身亡案宣判 驳回男孩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0-06-15 10:29:50|浏览: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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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这一生命权纠纷案件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宣判,这是国内首起12岁以下儿童骑行共享单车死亡索赔案。澎湃新闻记者从庭审中获悉,静安法院判决:ofo小黄车公司向男孩家属赔偿67000余元,驳回男孩家属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6.5万余元,由原告承担6.3万余元,被告ofo小黄车公司承担1000余元。

静安法院认为,ofo小黄车公司应对小高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但两原告作为小高的监护人,在对小高的日常行为教导、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督保护等监护职责的履行上,存在严重的过错。小高的行为是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他人财产的行为,同时作为不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在道路上骑行单车,还存在逆向骑行、疏于观察路况、未确保安全驾驶等行为。

此外,关于两原告要求被告ofo小黄车公司收回所有机械锁具ofo共享单车并更换锁具的诉请,上海静安法院认为,ofo小黄车公司投放的机械锁具ofo共享单车,系供不特定对象使用。该类型共享单车的投放,关涉的是社会公共利益是否受到损害。两原告该项诉讼请求系针对社会公共利益,现两原告作为个体,在本案中主张该项诉请,缺乏法律依据,故不予支持。

一缕清风
06-15 10:29优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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