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挨打用高跟鞋砸伤对方被判3年 还需赔偿20万元

|2023-05-21 21:25:59|浏览:35

一位名叫卢某的女子近日支付了一笔超过20万元的赔偿款,这笔款项是她七年前伤害了一名男子后被判决赔偿的。当时,卢某用高跟鞋打伤了这名男子,导致他成为了八级伤残。她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被要求支付赔偿款。然而,直到最近她和家人凑齐了这笔钱,才一次性支付了赔偿款。

快讯详情

近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名女子卢某的赔偿款,该女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被判决赔偿对方肖某医药费等共计20万余元。据悉,卢某在2016年经营着一家店铺时,与男顾客肖某发生争执,肖某用高压锅盖将店门打碎,卢某随即报警,民警将二人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在途中,两人继续争吵,肖某拳打卢某,卢某脱下高跟鞋打砸肖某面部,致使肖某眼部、头部受伤,被鉴定为八级伤残。

卢某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被判决赔偿肖某医药费等共计20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卢某未能及时支付赔偿金。2017年底,法官发现卢某名下有套房在贵州贵阳市息烽县某小区,随即对该房产进行了查封。去年该房产的查封限期即将届满,执行干警再次上门,见到了刑满释放的卢某。卢某表示,肖某也有错,为何不执行他,不想支付赔偿款。经执行干警解释后,卢某逐渐平静。

最终,今年5月上旬,卢某和家人将20万余元的执行款一次性支付完毕。卢某表示,还完这笔钱,心里也踏实了。

此案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有人认为,卢某的行为过激,导致对方受伤,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而也有人认为,肖某先动手,卢某只是为了自卫而反击,应该减轻其刑事责任和赔偿责任。无论如何,这起案件的结果提醒人们,在处理纠纷时应该保持冷静,避免过激行为导致不必要的后果。

云母鱼
05-21 21:25优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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