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岁女主管被迫退休 获赔46万

|2021-09-16 17:56:07|浏览:99

17年前,南京的李女士经过面试顺利入职一家知名检测公司。通过努力,在几年后升职任部门副主管、续签了劳动合同。

2019年4月,公司以李女士年满50岁为由让其退休,并要求她配合办理退休手续。李女士认为自己的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现在尚未达到退休年龄,遂并未配合办理。但公司仍向李女士寄送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称双方的劳动合同将在李某年满50周岁当天自动终止,要求其在这之前做好工作移交和离职手续。李女士拒绝办理,公司注销了她的工作账号,致使李女士即便去上班亦无法开展工作。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回到家中并自行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但社保局却出具了不予批准退休审批决定书,认为李女士未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办理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的条件。随后李女士将公司起诉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认为,李女士从事管理岗位,法定退休年龄应为55岁,判决单位赔偿李女士46万余元。单位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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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前,南京的李女士经过面试顺利入职一家知名检测公司。通过努力,在几年后升职任部门副主管、续签了劳动合同。2019年4月,公司以李女士年满50岁为由让其退休,并要求她配合办理退休手续。

李女士认为自己的退休年龄应为55周岁,现在尚未达到退休年龄,遂并未配合办理。但公司仍向李女士寄送了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称双方的劳动合同将在李某年满50周岁当天自动终止,要求其在这之前做好工作移交和离职手续。李女士拒绝办理,公司注销了她的工作账号,致使李女士即便去上班亦无法开展工作。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回到家中并自行申请办理退休手续,但社保局却出具了不予批准退休审批决定书,认为李女士未达到退休年龄,不符合办理退休并领取基本养老待遇的条件。

随后李女士将公司起诉至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一审认为,李女士从事管理岗位,法定退休年龄应为55岁,判决单位赔偿李女士46万余元。单位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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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6 17:56优质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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