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曾有《熔炉》、《素媛》等改变法律的电影,也出现过改变法律的艺人,韩国超人气歌手组合东方神起就是其中的代表。东方神起从2003年刚出道时就有非常高的人气,成员有郑允浩、沈昌珉、金在中、朴有天和金俊秀,并且在日、韩、中三国不断发展,人们称他们为神话的后继人。
东方神起也并没有令他们的粉丝失望,自出道到2009年间,五人获得了无数荣誉,不仅仅在歌坛获得极大发展,也参演了十几部电视剧和几部电影。人气之高甚至到如今都为人惊叹。
东方神起所擅长的是歌舞结合的观看性的音乐,演唱会是他们的主舞台。而原本定在2009年11月的深圳演唱会的取消却并没有让粉丝感到意外,这是因为东方神起中的金在中、朴有天和金俊秀早在2009年7月份联合起诉经济公司SM公司,并于10月27日成功胜诉,三人脱离SM公司,以JYJ组合重新进行活动。
东方神起组合剩余的两名成员郑允浩、沈昌珉当时正分别主演由SM公司资质的电视剧《向大地头球》和《天堂牧场》。
那么为什么当时三人会提出诉讼呢?追根究底是因为当时SM公司的奴隶合同要求名下艺人签署13年的不公平合同,每天只给3到4小时的休息时间,压榨艺人的价值。其次,是收入分配极度不均。专辑合约条款中规定,卖出五十万张专辑,每人仅可获得一千万韩元,即人民币5.6万元。
若提出解约还需赔款数千亿韩元,即人民币22亿的违约金。【伊秀原创未经允许,谢绝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