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美玲的童年可谓是命途多舛。翁美玲的生父是香港一名海官官员,且官衔可能不低,但早已有妻有妾,因此翁美玲的张明仪并非正室,没有合法的地位和名分,自然没有权利进入“夫家”,享受一个“妻子”的正当权益。同样,翁美玲可算是一位私生女,作为其父亲的亲生女儿的身份无法得到认可。翁美玲长到七岁时,她的父亲去世,母亲无名无分,得不到家人的接纳,也得不到遗产,从此家道中落。翁美玲与母亲共同生活,命运不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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