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雯丽自《牵手》走红荧屏之后,已成了众多导演追逐的对象,但蒋雯丽说她接戏有个习惯,即剧本拿到手后能一口气读下来,并为剧本的故事和人物所打动的,她就会接下这个角色。当导演郑晓龙把电影剧本《刮痧》交给蒋雯丽时,她不但一口气读完了剧本,并且被剧本所反映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早些年,蒋雯丽跟随夫君顾长卫赴美国发展,对美国社会应该说有了基本了解,但对发生在美国的由“刮痧”引发的诉讼事件还是使她感到十分惊异。郑晓龙告诉蒋雯丽,和她在《刮痧》中“牵手”演对手戏的将是香港影星梁家辉,这更激发了蒋雯丽的创作欲望。虽然她知道和梁家辉“牵手”不会像内地演员那样得心应手,但同香港演员合作毕竟是一次新的挑战。于是蒋雯丽又一次踏上了大洋彼岸的土地。
影片《刮痧》源于1994年发生在美国的一个真实故事。当时郑晓龙看到这则报道后就觉得这是个不错的电影题材,于是聘请了来自中国大陆、香港和美国的四位编剧着手改编,并几易其稿,直到去年底才最后定稿。剧本从原先一个单纯的诉讼官司,已提升到中美两国文化差异的主题上。
《刮痧》的情节不甚复杂,却给人带来一种前所未有的冲击力:中国内地画家许大同(梁家辉饰)到美国后改行作电脑动画设计,妻子简宁(蒋雯丽饰)是一名小有成就的房地产经纪人。夫妻俩赴美八年,一心想融入美国主流社会,为此当着孩子丹尼斯的面都不说中文。当影片开始时,他们也几乎以为自己就要成功了,却不料祸从天降。
祸起于爷爷(朱旭饰)给孙子刮痧后留下的印迹。从来不知刮痧为何物的美国人坚持认为这是虐待孩子,于是孩子被儿童福利院收养。许大同为了讨回孩子,不得不走上法庭。一家人无端地从安康、富足的中产阶级生活状态,掉进了法庭和官司的纠缠之中。
法庭辩论的整个过程,就是一场中美文化的冲突与碰撞的过程。在圣路易斯,刮痧属于犯法,而许大同说刮痧是中医疗法却拿不出证明,况且没有一个中医敢站出来以身试法说明刮痧是属于中医治病。实际例子举不出,理论依据也没有,结果是以许大同的失败而告终。在法庭上,对方律师还指责许大同不爱孩子,因为当初简宁难产时他说要先保大人,美国人对此是极其不解的:已经有过一次生命的人是可以死了,而孩子没活过呢,应该给他一次生命。此外,许大同曾当着合伙人的面打过孩子一巴掌,这更成了他把孩子当作私有财产、侵犯人权的一种罪状。
这对几乎自认为是美国一分子的中国夫妻最终发现,与身俱来的中国文化,是无论如何努力也抹不掉的,而人类如果不承认这种不同文化差异的存在,就无法达到真正的理解与交流。郑晓龙认为,蒋雯丽和梁家辉都有着独特的经历,他们对美国社会和中西文化差异的了解比一般演员要透彻得多。所以,他们可以成为这部影片的最佳组合。
《刮痧》外景地选择在美国圣路易斯。蒋雯丽和梁家辉初来乍到似乎有些不习惯。首先他们要培养“夫妻感情”。尽管蒋雯丽和梁家辉“牵手”不再纠缠于感情问题,但如何面对被突如其来的诉讼官司搅乱的日常生活,同样会使他们的心态失衡。这就需要他们经过“磨合”达成共识。其次,对蒋雯丽来说,还有一个语言沟通问题。因为摄制组的人员来自中国内地、香港和美国,剧组里的人经常会发生语言错乱。蒋雯丽说,她常常会对着美国人说汉语,对着梁家辉说英语,当梁家辉说带香港味儿的国语时,却常常会使蒋雯丽似懂非懂,尤其是由单词组合成句子后的含义让她难以捉摸,而当他们耐心地解释并理解了对方的原意时,又禁不住开怀大笑起来。在影片中,蒋雯丽和梁家辉有一点是共同的,对美国法庭的无理纠缠,他们据理力争,因为他们没有忘记自己是中国人。
《刮痧》最后的结局是怎样的呢?面对美国法庭,许大同什么也证明不了,他惟一可以证明的是,他是个爱孩子的好父亲。最终他以他的爱心赢得了人们的信赖。郑晓龙说,“这其实就像一座山,山的两面的植被经常是不同的,但是到山顶,就变成一模一样了,原因就在于同一个高度的理性。爱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共同的情感恐怕是最容易沟通的。因此共同的对孩子的爱,使原本相互对立的人们能够得以沟通。”意味深长的是,《刮痧》片尾,许家破了家规,开始教孩子念中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