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病逝之后,将大部分遗产都给了好友,而母亲则每个月有7万块零花钱,当各界人士还沉浸在悲痛中时,梅艳芳的母亲却不为女儿的死感到悲伤,反而为争夺遗产费而尽心思。多年的演艺经历让梅艳芳存下了不少积蓄。至2003年底病逝前,梅艳芳名下有香港、伦敦、新加坡等多处房产以及现金,资产总值1亿元。梅艳芳病逝之后,将大部分遗产都给了好友,而母亲则每个月有7万块零花钱,当各界人士还沉浸在悲痛中时,梅艳芳的母亲覃美金却不为女儿的死感到悲伤,反而为争夺遗产费尽心思。为了得到女儿梅艳芳的遗产,覃美金上诉了7年。那么梅艳芳为何不将遗产直接交给母亲?母亲作为自己最亲的人,本应继承这些遗产才对,可梅艳芳却把这些遗产都给了好朋友,只留下一小部分给家人,梅艳芳究竟为何要这么做呢?其实网友对梅母颇有言辞,每月拿着遗产基金10万的收入,仍不知足,为赚钱还出书曝光女儿隐私。这样的母亲眼里只有钱,根本不懂得亲情,或许梅艳芳的做法是正确的。
而且梅艳芳在遗嘱里也有说明每个月给母亲7万块钱当生活费,一个老人每月有7万块,难道这还不够用吗?近日,持续近5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香港已故艺人梅艳芳巨额遗产争夺案,有了初步结果。负责审理此案的香港高等法院裁定,梅艳芳生前立下的遗嘱有效,应由相关受益人按遗嘱继承其遗产,驳回梅艳芳之母覃美金继承全部遗产的要求。覃美金不服此判决,表示“即使要上诉至终审庭,仍要继续诉讼”,发誓将这场“家人”与“外人”争夺遗产的官司打到底梅艳芳生前被尊为香港艺坛的“大姐大”。自5岁开始,她就跟随母亲的歌舞团到处表演,17岁时夺得香港无线电视台举行的第一届新秀歌唱比赛冠军,一举成名。
1988年,梅艳芳凭借电影《胭脂扣》荣获香港电影金像奖,并成为第23届金马奖影后。1998年,梅艳芳获得了香港音乐界最高荣誉金针奖。2003年9月,梅艳芳在香港举行新闻发布会,证实自己患有子宫颈癌。面对病魔,她表现出了令人感动的乐观态度,声称要战而胜之。此后,她一面进行治疗,一面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准备在香港和北美地区举行演唱会。当年12月30日,梅艳芳终因子宫颈癌在香港养和医院病逝,终年40岁。梅艳芳去世后,留下了总价值数千万港元的遗产。在2003年12月3日签署的一份遗嘱中,梅艳芳对自己的财产进行了分配:位于香港跑马地毓秀街的物业及位于英国伦敦的物业,赠给好友刘培基,每月在遗产内给母亲覃美金7万港元,以确保其优质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