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特告诉说,在团队当中不应该有‘自我’,但我想说,如果想赢球,必须有‘自我’。 ——迈克尔·乔丹
如果你把乔丹当作一尊“神”,高高地供在那里,他是完美无缺的。事实上他也一直像一尊“神”,被高高地供着。几乎在所有看过他打球的人眼里,他是完美无缺的。因此,拉里·伯德的名言一直流传:乔丹是穿着23号球衣的上帝。
供的人多了,乔丹越来越变成一尊“神像”。“神像”和“神”是有区别的。“神像”用来顶礼膜拜,远隔红尘。变成“神像”的乔丹并不是乔丹自己,那是抽象的概念,没有血肉。
大多数人还记得乔丹如何登上“神”的位置,经历多少挫折与失败。但当他攀上巅峰,走上神坛,便很少有人真正认识他的模样。其实乔丹没有改变,他还是他自己,推动他走上“神坛”和雄霸篮坛的是同一种品质。后来他做出二度退役的选择,让公牛作鸟兽散,到华盛顿复出,三度退役,在山猫当总管,依靠的仍然是同一种品质。
现在对乔丹的评价,往往忽略他在奇才和山猫的政绩,因为比起公牛队两度三连霸的伟业,那不过是一个中年男人打发时光的不起眼的工作。但对乔丹自己而言,他没有任何改变,不过换了一个战场,用同一种方式去战斗。在奇才队和山猫队,乔丹的成绩远远不如在公牛打球,这时候他是一个三流的经理人员。如果把他打球和管理球队串成一条主线来看,乔丹的个性贯穿始终。正是他个性中某些独一无二的成分,决定了他是篮球场上舍我其谁的霸主,也正是同样的个性决定了他需要付出很长时间的代价,来认清这种个性的负面。
乔丹个性中独一无二的成分,便是“自我”(ego)。他在名人堂“登堂入室”以后,接受ESPN的采访,曾说过这样一句话:“温特告诉我说,在团队当中不应该有‘自我’,但我想说,如果想赢球,必须有‘自我’。”
乔丹说“自我”时,用的是英文的“I”。同样的表述,艾弗森也用过。现在的球迷更喜欢把“I”像标签一样贴在艾弗森身上。而事实情况也许是这样的:艾弗森身上的“自我”,并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多,乔丹身上的“自我”,并不像大家想像的那样少。
作为一个团队领袖的楷模,乔丹两次在总决赛上靠最后一记传球完成夺冠,一次给帕克森,一次给科尔。这样的故事和场景一直为人津津乐道,但流传更多的是乔丹大量的个人英雄传奇。美国的媒体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或者他的妙传定格为一场胜利,才想起用“团队”来装饰乔丹的形象。而乔丹并不需要这种装饰,也幸亏他不是在2000年以后才扬名立万,否则他会像詹姆斯、科比、安东尼、韦德等新一代球星一样,处处小心翼翼地维护“团队领袖”的形象。
在他初入NBA的那个年代,商业代言并没有那么发达。于是,乔丹得以在篮球场上挥洒自己的天性。他的天性中,最突出的两点是“自我意识”和“咄咄逼人”。他的性格极富攻击性,自尊心极强;同时,当团队的命运遭遇挑战,他第一个选择的是挺身而出,身先士卒。这种个性令乔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成为超越一切球星的头号偶像,哪怕公牛队一度打不进季后赛,进了季后赛屡屡败给活塞。
在乔丹漫长的职业生涯中,流传着很多传奇故事,这是新兴的篮球商业最需要的内容。历数这些故事,你可以发现绝大多数经典都带有浓厚的“个人英雄主义”色彩。比如他在尤因头上扣篮,那张定格为海报的照片流传甚广,其实乔丹在很多人头上都扣过篮,但尤因是高中锋的代表,就像现在的姚明。乔丹屡夺高分打败骑士队,令克利夫兰球迷在他代表奇才队去打客场时,仍然全场哄他。在NBA,纽约的麦迪逊广场花园是最令乔丹兴奋的场地,他第一次复出后就在那里得了55分。与爵士队两度打总决赛,最让球迷记忆深刻的是一场比赛和一个镜头:那场比赛是乔丹发烧后得38分,那个镜头是最后一投前晃倒拉塞尔。
越挑战越兴奋,这是乔丹性格的典型表现。斯塔克豪斯初出茅庐,没有把乔丹这位学长放在眼里,扬言同场比赛要打败他,这样的话登在报纸上。乔丹一言不发,训练时更是沉默得可怕,到比赛中全力追防斯塔克豪斯,让他只得13分,自己得38分。直到2001年乔丹在奇才队,到底特律打客场时,仍然没有放过斯塔克豪斯。显然,他的“个人英雄主义”背后埋藏着强烈的报复心态,正是这种性格特质,让乔丹每每遇上强敌,便有高调演出,决不会让球迷失望。也是靠这种不服输的复仇心理,乔丹最终踩着活塞队登上第一个总冠军宝座,激励他的不仅是此前每个季后赛输给活塞的事实,更有活塞队的“乔丹规则”,这种完全针对他个人的防守策略,刺激着他的神经。
从“个人英雄主义”到公牛队夺得“三连冠”,乔丹的个性在接踵而来的成功中日益成熟。然而他个性中的本质成分不会改变,那就是强烈的自我和自主意识。事实上在他加入公牛队四年以后,总经理克劳斯让温特引入了“三角进攻”,以便通过团队配合增加乔丹在篮下一对一的次数。克劳斯说,在头四年,乔丹没有篮下要位单打的机会,是温特的战术提供了可能性。但乔丹在第三个冠军到手以后,自我判断篮球场已经没有挑战,于是选择了退役,以便在棒球场寻找新的刺激。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错误的,他只属于篮球场。
夺得前三个冠军的公牛队远远没有后三个冠军时那样成熟和具备统治力。经历“转业”失败的乔丹更加认识到团队的价值,这才有了72胜10负的无敌纪录。但是在又拿到两个冠军以后,乔丹的“自我意识”再次主宰了他的选择,而且决定了公牛队以后十余年的命运。在1997年夏天,总经理克劳斯劝说乔丹带着换血后的公牛队继续征战,帮助球队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新老交替,而“禅师”杰克逊和皮蓬并不在克劳斯的蓝图之内。乔丹愤而以自己为“人质”,要胁克劳斯留下皮蓬,续签杰克逊,否则他们三人同进同退。克劳斯无奈之下答应了乔丹的要求,于是有了第六个总冠军。但接下来公牛队正如克劳斯所料,乔丹和他的战友们集体撤退,芝加哥篮球十几年没有翻身。
乔丹第二次复出选择华盛顿,并不是为了炫耀球技,而是为了迅速让奇才队步入正轨,此时他的身份与其说是NBA球员,不如说是一个管理者。为了避免球队工资过高,他只象征性地领取100万美元工资。乔丹把管理一支球队当作全新挑战,因为打球已经无可证明了。他刻意避免成为这支球队的教练,并且选择当初公牛队的教练科林斯为主帅。乔丹说过,他永远不会当主教练,但他又不能忍受奇才队的年轻队员如此不堪。最初,乔丹穿上训练服和手下练一对一,希望“手把手”教会队员们成熟,后来他终于忍不住,重新穿上23号球衣。
此时乔丹已经将近39岁,与其把他看作老将复出,不如看作新手上路,因为他复出的本质是管理球队。对于那两年的打球经历,可以作两种截然相反的评价:乔丹迷们聊以回味“飞人”带来的快乐,他41岁仍然比很多20多岁的年轻人具有统治力,这一点他是成功的;作为一个管理者,靠言传身授带领球队上路,他是失败的,“状元”夸梅·布朗被证明是水货,汉密尔顿与他交恶,奇才队并没有比过去更好。
乔丹在奇才队犯下的选人错误,直到在山猫队仍在继续。现在的山猫队是他一手组建,数年后他逐个送走了自己亲手挑的新人,重头再来。在山猫队初期,乔丹和在华盛顿一样,企图通过和手下共同训练来刺激他们,后来发现并无用处,于是宣布永不下训练场。乔丹带着同样的不服输劲头和强烈的自我意识挑战经营一支球队的高难度,但显然远远不如打球时游刃有余,球在别人手里,而不是在自己手里,让他感觉万般的无奈。但乔丹比过去成熟的是,他选择了拉里·布朗做山猫队的主教练,这可能是他当上管理者以来,惟一正确的决定。
管理球队是乔丹的第二段职业生涯,把这一段和他打球的英雄业绩联系起来综合评价,才能让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乔丹。此时的“飞人”走下了“神坛”,还原为一个普通人的本质。他仍然那样单纯,好胜,永不服输,在经历奇才和山猫的失败后仍然坚持这种性格,这才是乔丹值得钦佩之处。而大多数超级球星,早已湮没在红尘之中,要么享乐,要么落魄,只有乔丹仍然直面挑战。他早已过了“不惑”之年,再过三年多可知“天命”,但我宁愿相信乔丹还是会成功,正如他在球场上曾给予我们必胜的信念,现在的乔丹仍然用他的执着让我们相信。
传奇英名 凡人品质
真正的丹并非完美无缺的“神”,而是有血有肉的“人”。乔丹的性格中有普通人难以做到的极端优秀的品质,也有普通人难以避免的致命弱点。如果他仅仅具备这些优秀的特质,不一定能达到球场上无人企及的高度,恰恰是那些人性弱点增强了乔丹争强好胜的性格,才能如此无畏地面对每一次挑战。但也是那些过于自我的品质,让他在球队管理层中无所作为。上帝在赋予迈克尔·乔丹这个姓名时,就已经非常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