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联盟关于假摔的历史,比较公认的“鼻祖”人物,是弗兰克-拉姆奇。大家对这个名字或许比较陌生,因为年代比较久远了,他是凯尔特人上世纪50年代的球队第六人。
而假摔这种“战术”正是从这位前辈开始的,后来被总结为:“他把手放在对手后背上往前推,对手想把他的手甩开,就会被吹进攻犯规;抢篮板时,对手只要轻轻碰他一下,他就向前栽倒,给裁判一种他被推倒的假象。”拉姆奇在60多年前就骗过了无数裁判的眼睛。
五次NBA总冠军(1989、1990年活塞队,1996、1997、1998年公牛队);1990、1991年当选NBA最佳防守球员;1990、1992年入选全明星赛;连续七届篮板王(92-98年);六次入选NBA最佳防守阵容第一队。1997年1月,在对华盛顿子弹队一役中抢下个人生涯得10000个篮板球。职业生涯中有一次三双(1996年对76人队:21个篮板、10分、10次助功)。
单场各项统计最高记录:
“大虫”罗德曼毕业于东南奥克拉荷马大学,直到25岁时才进入NBA。初入NBA时,他在得分和篮板球方面齐头并进,但后来他越来越多地展示出自己在抢篮板球方面的天赋。凭借2.03米的身高,罗德曼在911场常规赛中,共拿下11954个篮板球,平均每场13.1个。在进入NBA几年后,他步入了自己职业生涯的高峰期,在1991~1992赛季到1997~1998赛季的471场比赛中,他平均每场拿下16.74个篮板球。令人更为印象深刻的是,他在赛场上平均每分钟就能拿下0.45个篮板球,在现在的NBA中根本找不到一个人能接近他的这个成绩。
罗德曼抢篮板球靠的就是他有力的双腿。在抢篮板球时,他依赖粗壮的下肢把对手挤开,为自己争得有利位置。他的弹跳力惊人还表现在连续弹跳能力上,一般人跳起一次后很难再连续跳起达到同样的高度,但罗德曼就能做到,而且两跳之间几乎没有停顿。这种超强的弹跳能力使他成为抢篮板球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