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因网络炫富成为所谓“红人”的郭美美,今天在北京东城法院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受审,另一被告人是为她开设赌场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使用POS机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的赵晓来。2014年7月,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北京警方打掉一个赌球团伙,参与赌球的郭美美被警方控制,进而侦查出郭美美伙同他人开设赌局。警方初步核实,郭美美开设赌局的每场赌资金额都在百万元以上,她个人通过“抽水”非法牟利数十万元。9月10日上午9点半,北京东城法院组成由林梅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审理郭美美、赵晓来开设赌场案,林梅梅法官还曾主审过房祖名容留他人吸毒案和高晓松酒驾案。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被法警带入法庭,两人均身着白色上衣,郭美美梳着马尾辫,戴着黑框眼镜。主诉检察官姚志刚宣读北京东城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郭美美伙同他人三次开设赌场,赌资数额第一次40万,后两次173.9万,被告人赵晓来在后两次赌局中,明知郭美美开设赌场,仍为其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使用POS机为参赌人员结算赌资103万元。上午的庭审主要是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辩护人对被告人进行询问。
针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第一起犯罪,郭美美伙同另案处理的康奈德、吕某某,于2013年3月13日晚至14日凌晨,在北京市朝阳区西苑国际公寓房间内开设赌场,组织朱某等人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公诉人讯问郭美美。郭美美供述,2013年3月13日晚上,康奈德在租住的公寓里组织人玩牌,她去之后,接到爱玩牌的朱某的电话。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美美、赵晓来伙同陈某(另案处理)、吕某,于2013年6月26日晚至27日凌晨、2013年7月1日晚至2日凌晨,先后两次又在这个公寓的房间内开设赌场,组织李某等人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
庭审中,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对郭美美疲劳审讯,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但合议庭评议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定非法证据排除情形,继续开庭审理。我国《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开设赌场涉案的赌资数额、从中获利数额,都将直接影响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影响量刑的情节还包括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是否有坦白自首等情节。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