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利益冲突。周星驰电影事业发迹的起点是《霹雳先锋》,与之合作的演员叫李修贤。李当时是香港的影坛大佬,他后来也以周的伯乐自许,以后数度找周找电影,他都是以伯乐价给周片酬,这跟市场价相差十倍。所以周后来都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的姿态。这最终导致二人决裂。吴孟达是跟周星驰合作最紧密的电影人,据吴说,周找他拍《功夫》,他为此推掉了数个片约,结果是周后来又不找他了,连个道歉也没有,所以也就不再拍周的片子了。王晶与周星驰在拍《千王之王2000》时关系恶化,因为周索要的片酬过高,逼近千万。至于自己旗下的演员,黄圣依、张雨绮、田启文等等,周都给他们定了很严格的规定,要在相当长的拍摄周期内配合,并且金钱不多,这些人在周的推荐下名气越来越大,在外面赚得多,周又不愿放人,于是就闹翻了。这些东西,与徐德亮之于郭德纲,与公司合作、与世界政治,都类似,永远的利益作祟。
二·强人性格。周星驰是一位电影强人,他是表演天才,导演根本无法驾驭,只能任其自己发挥,当了老板与导演后,他对手下人的控制日见加强。上面提到,周给自己旗下的员工定了很严格的规矩,并且很少有商量的余地,这跟他的强人性格关系相当大。在娱乐圈,利益冲突比比皆是,但大部分人都能在表面上维持和气,为了共同赚观众的钱而努力。但是,周往往主动打破这种和气。黄圣依、张雨绮等人,包括王晶、李修贤,在与周合作时,都在利益冲突时主动提出过妥协方案。比如,王晶曾经数度发挥自己老油条的本事,努力缓和两人因为的关系;黄张田也数次试图谈判,希望周能够把规矩定得松一点。因为在他们看来,这样做对双方长久的利益都有好处。但周在当时处于关系主导一方,并不做出任何让步。
三·艺术追求。这是周的粉丝在谈到周的人缘不好时最常提到的原因。我也同意。周拍电影要求极其苛刻,一个简单的场景,拍几十遍简直是家常便饭。刘嘉玲曾经在一个节目上说,在拍《大内密探零零漆》时,周要求她边吃米饭边哭边说台词,刘骄傲地说:我说我没办法做到,周星驰也没办法,只好让我自己处理。刘嘉玲的骄傲神色让我觉得,能够在片场反抗周成功,是一件了不起的功绩。但是并不是人人都能像刘一样成功。与周合作的吴孟达数次抱怨周的电影耽误他的时间,让他损失金钱;他的旗下演员更惨,简直成了周的布偶人。这么做对观众当然是一笔财富,《九品芝麻官》、《苏乞儿》、《唐伯虎点秋香》、《大内密探》等等电影,我都看了数不清多少次,而且从未觉得看厌。
四·港人北上。合拍片成为现实,使大批香港电影人有能力逃离残酷的香港电影市场,躲到内地这个避风港,也使内地香港合作的烂片在内地大行其道。在2000年之后,敢于说周性格不好的圈内人忽然变得很多,这些人来到内地后发现这是个“钱多人傻速来”的地方,也有了一种苦逼变成高帅富的幻觉。他们发现,这是一个即使是周星驰这样的电影人也难以对他们产生影响的巨大市场,所以,被压迫已久的这群人来到内地,开始诉说跟着周的苦日子。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转化为广大二流演员日益增长的赚钱需求与依旧缓慢的拍片速度与严格的拍片要求之间的矛盾。如果我说,你掏钱进电影院看合拍烂片与他们说周性格不好有联系,你相信吗?
五·公关能力。周星驰的公关能力,如果不说是零,也是接近于零。你看看大佬周润发,是“国家一级演员”,刘德华,是“艺人楷模”,张学友,是“德艺双馨”,成龙,是“中国代表”。周星驰呢?“其实,我是一个演员”。他真的只是一个演员而已。他做导演,做老板,业务能力上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他不是一个“混娱乐圈”的人,他和王晶在公关能力上的差距,跟他们俩导演能力上的差距一样大。有人骂他?他不会还嘴,或者说,不肯还嘴。有人告他?那就打官司呗。“对簿公堂”,可是两个人一起跪在堂下,两个人名声都不好的。但是,这些东西,周还不怎么会。或者说,幸好,周还不怎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