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持准生证被引产,怀孕5月却面临被引产命运。近日,贵州一位女教师与现任丈夫再婚,之前家庭各自有一个孩子,新家庭申请到了准生证,却由于贵州和安徽政策不同,教师持准生证被引产。据报道,如果女教师在5月31日前不引产,将被开除公职。两省对再婚生育二孩的政策不一,苦果却要由群众来承担,教师持准生证被引产,如今面临尴尬境地。
教师持准生证被引产 工作与孩子被迫选其一覃谊说,她与丈夫蒙绍平均为再婚,之前她育有一孩子,而丈夫收养了一个孩子。覃谊与再婚丈夫蒙绍平的户籍所在地分别为安徽黄山和贵州荔波,根据安徽的生育政策,覃谊符合生育二孩的条件,夫妻俩于今年2月17号在安徽办理了《生育证》。然而,贵州实施的计划生育条例与此不同,两省对再婚生育二孩的政策不一。
对于教师持准生证被引产,吴冬梅称,按照我们贵州省的惯例是不能再生,她就把她的户口转移到了安徽省,就钻了安徽省的计划生育条例的空子,她本来不是安徽省,她是我们这里本地人。如果是工作调到那一边去那她可以生,那不关我们的事,但她现在在我们这里工作,是我们这里的工作人员,她一定要受我们贵州省计划生育条例管制,如果不做手术,你非要要这个小孩,下一步面临的就是计委这一方面的卸职处理。
下午,记者联系到贵州省荔波县教育局纪检组组长吴冬梅,她说,这份终止妊娠通知由县教育局与县计生局联合做出。虽然覃谊在安徽办理了生育证,但因她的工作在贵州,需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对待。
按照吴冬梅的说法,解决此问题的方案之一就是,覃谊把工作调动到安徽,才不受贵州管制。已在荔波中学任教十年的覃谊感到为难,她计划尝试争取贵州省卫计委的特批,若最终不被允许生育,她将放弃工作生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