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联名编剧发函要求署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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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平》联名编剧发函要求署名《北平》联名编剧发函要求署名《北平》联名编剧发函要求署名《北平》联名编剧发函要求署名 伊秀娱乐讯 《北平无战事》自10月播出以来,收视口碑皆创佳绩,然而近日却出现了编剧署名纷争。今日(11月6日)编剧胡强及刘桉向该剧编剧兼总制片人刘和平发出律师函,称二人参与了该剧剧本的创作过程,且在该剧中署名权亦有明确的合同依据,但该剧在播出时却没有对二人进行编剧署名。因此要求刘和平方面七日内在所有播出平台增加二人的署名,并公开道歉。伊秀娱乐联系了该剧制片人侯鸿亮,他回应称:“我接触就是和刘老师一起合作,这两个人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
律师函中透露2006年10月,胡强、刘桉经人刘和平介绍,参与到该剧的剧本创作工作中,并于2007年4月29日分别就该剧的剧本创作事宜正式签署了《编剧合约》(后称“《合约》”)。根据《合约》约定,刘和平方面分别聘请胡强、刘桉参加该剧剧本创作,并按每集人民币15000元向胡强、刘桉分别支付稿酬。且《合约》约定胡强刘桉均享有该剧在该剧播出时的编剧的署名权。二人进行了大量的前期采访、资料搜集工作,并交付了故事梗概、人物小传、十四集分集梗概及三集完整剧本,并获得了刘和平方面的认可。
《北平》播出后,其故事主线、人物名称、身份、性格、人物间相互间关系以及大量具体情节等方面与胡强、刘桉提交的创作成果高度一致,但该剧播出时片头相关署名为“编剧/总制片人 刘和平”以及“本片根据刘和平原著同名小说《北平无战事》改编”,并没有对胡强先生及刘桉先生进行任何署名。
因此认为,刘和平此举完全抹杀了胡强、刘桉二人作为故事原创者对该剧剧本的创作贡献,是对原创作者极大的不尊重,更对其造成了名誉及精神上的双重伤害与损失。
律师函中写到,要求刘和平方面于收到本律师函后7日内,在该剧所有播出渠道及平台为胡强、刘桉二人添加署名;并于7日内在全国性媒体上发表致歉声明,向二人道歉,并向公众澄清事实。否则,胡、刘二人将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要求刘和平方面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律师函发出后,伊秀娱乐联系了《北平无战事》的制片人侯鸿亮先生,他听闻此事后表示不知道,并说:“我接触就是和刘老师一起合作,这两个人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实习生李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