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谣歌手、《董小姐》创作人和原唱宋冬野在微博中指责栏目剧《懂小姐》和“懂小姐”手机“恶心到了家”。知产律师介绍,只要内容不一样,别人甚至还可以写一首名为《董小姐》的歌。
7月23日晚,民谣歌手宋冬野在微博中对近日热播的栏目剧《懂小姐》和某品牌推出的一款名为“懂小姐”的手机进行了抨击,指责相关人士行为“为了赚点儿钱就什麽无耻干什麽,恶心到了家”,还表示“你们懂的不是我歌里那位我的好友”。
宋冬野是民谣歌曲《董小姐》的创作人和原唱,该歌曲后来曾因某选秀节目而红极一时,并引发众多翻唱和改编。宋冬野的这条微博发出后,截至昨晚,已引发数千转发和评论。
宋冬野微博中提到的栏目剧《懂小姐》由湖南卫视出品,每集10分钟,号称内地首部“碎片化情景喜剧秀”,主持人刘烨主演,韩国摄制班底打造,何炅、邓紫棋、张晓龙等35位明星集体助阵,6月15日开播获得诸多好评,在网络社交平台蝉联三日榜首。该剧女主角名叫懂小烨,讲述的是“懂小姐”面对各类突如其来状况的喜剧故事,不论是其碎片化的播出形式还是演员阵容都吸引了大批观众。而在谈及“懂小姐”这个名字时,“懂”在这里被解释成了“七懂八不懂”,意在表现女主角有些“二”的性格。据悉,该剧已播完,目前正在对第二季的剧本进行设想。
宋冬野所在公司的相关人士7月24日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宋冬野本来就是性情中人,听说有这个电视剧和手机后觉得挺气愤,就宣泄一下情绪,别的没什麽想说的,不解释不回应,也不希望媒体放大此事,以免让别人觉得他是在炒作似的。
起名“懂小姐”是否会侵犯《董小姐》权益呢?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樊律师告诉北青报记者,在她的执业经历中,曾经遇到不少名字完全相同的两首歌,但只要内容不一样,即使有跟风之嫌,也不能算侵权,“不能因为有一首歌叫《董小姐》,那董小姐三个字别人就不能用了”。樊律师介绍说,和商标受严格保护不一样,着作权里并没有保护歌名的条文,“甚至别人也可以写一首叫《董小姐》的歌。何况,这个例子中,《懂小姐》和《董小姐》还有字的不同”。与此同时,樊律师也指出,如果是用了宋冬野《董小姐》的歌词和旋律而没有事先征得同意、事后并未支付相应报酬,那就是侵权。(文/实习记者 吉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