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他白手起家共同创业,临到分手分得的财产竟是他给孟广美一年的花销,我心里不平衡。”说起诉讼的初衷,46岁的张女士如是说。近日,世贸天阶董事长吉增和被前妻张女士起诉至法院,称在离婚时对双方共同财产分割不公,要求变更离婚补充协议书,享有世贸天阶公司32%的财产性收益。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
认为双方利益失衡起诉
张女士诉称,她与吉增和于1995年9月18日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双方婚后以吉增和的名义投资开办了“世贸天阶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奥中协合贸易有限公司”,其中世贸天阶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吉增和对该公司的投资为6500万元。
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0年1月29日签订《离婚协议书》,同时办理了离婚登记。因离婚后发现自己分得的财产远远少于夫妻共同财产中自己应当得到的份额,双方又于2012年1月28日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在原协议的基础上,约定原告另行分割得到一套房产和4000万元。
张女士在诉状中称,多年来,她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资产等不甚了解。近日她才发现,仅在“北京奥中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北京奥中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名下的房产,被告就享有23.53亿元的财产性权益,与原告对半分割,其应分得11.765亿元。补充协议约定分割给她的财产,显著低于她应当分得的数额。
张女士认为,被告利用其掌握公司管理和公司财产状况的优势,在原告缺乏了解资产和如何掌握资产经验的情况下,签订了以上的财产分割协议,使得双方的利益严重失衡,故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起诉到法院要求变更或者撤销该协议。
曾经一起艰难创业
昨天,记者见到了吉增和的前妻张女士。张女士曾是幼儿园老师,后转行当了模特。23岁那年,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大6岁的吉增和。吉增和曾经当过大学老师,后经营一家小公司。“当时他没什么钱,可为了追求我,倾其所有,花了4万元积蓄给我买了一辆老式尼桑车。”说起当初的恋情,张女士仍然感到一丝甜蜜。
张女士说,婚后她和吉增和一起开过饭馆、鞋店,经营过娱乐城,创业过程颇为艰辛。1995年,吉增和投身房地产生意,从此风生水起,身价大增。儿子出生后,她将全部心血都放在孩子身上,回归家庭彻底做了家庭妇女,生活一度也很幸福。2010年初,共同生活了近20年后,他们协议离婚。
离婚后至今,张女士除了三套房产,分得的财产还有一家资金为2亿元的公司以及补充离婚协议的4000万元,不过4000万元至今还没有到账。
难以接受前夫的大方
张女士说,就在补充协议签订后,她得知某保险公司对前夫参股的世贸天阶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天阶所有的房产、车辆和现金等名下资产总计价值大概在60亿元。吉增和所占该公司65%的股份,那么财产性权益的价值在35亿至40亿元。
“吉增和与孟广美结婚前,便被曝出花1.73亿元在香港购豪宅,他一年给孟广美的花费就超过2亿,而我和他做了近20年的夫妻,就得到这么少。”前夫对新婚妻子如此“大方”,让张女士实在难以接受。
昨天,记者试图联系吉增和,但其电话一直没有接通。
晨报记者 颜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