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兆伦九三年跟陈梅馨传出绯闻
当年因为电视剧《我本善良》和《义不容情》而人气暴涨的温兆伦,曾是不少人心中的荧屏情人。但很多人都不知道,温兆伦曾因离婚向前妻讨要分手费而人气大跌。
上世纪90年代初,温兆伦曾有一任妻子陈梅馨,也是TVB的演员。当时陈梅馨因为和温兆伦感情不和,向温兆伦提出离婚。但是温兆伦声称陈梅馨有外遇,向法院提出,要求陈梅馨赔偿他10万港币。温兆伦向法庭申请了禁止陈梅馨出境的法令。最终陈梅馨无奈给温兆伦补偿了10万港币。此事让温兆伦人气大跌。
温兆伦与陈梅馨,是在九四年十一月离婚的的,向她追讨赔偿,则是九六年二月的事。“为什么要等一年多才采取行动,因为我是一个重情的人,我绝对相信,没有爱情,依然可以做朋友,我信有友谊存在,所以,我一直希望就欠债事件,双方能坐下来倾,但她一直逃避,在这段时间,给我发现她做了很多对不起我的事,我好不开心,今日你问我,我与她相交,有什么感觉,我只觉得自己是『傻仔』,我爱她(以前),尊重她,但是,她却一点也不珍惜。”
温兆伦永远难忘,在一个与陈梅馨谈及分手的晚上,他看著对方,茫茫然,只是傻傻的一句:“你究竟有没有爱过我?”对方的答案是:“我从没有要求你爱我啊!”一句话,把温兆伦的心伤透了,他说,他哭了。
对陈梅馨,温兆伦已经心死,当时曾有记者问:没有转圜余地?“没有!”温兆伦坚决表态:“不会让步,除非她做回应该做的事 -- 还债,那么,我便觉得安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