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醉驾被判拘役六个月未表态是否上诉

2011/5/18 11:05:34作者:yxlady来源:伊秀娱乐网
昨天下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高晓松醉驾案。法庭辩护阶段,公诉人称,在量刑方面,因为他能够在现场等候警察,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请法庭考虑这些情节。

高晓松在法庭上

  5月18日报道 昨天下午,东城法院开庭审理高晓松醉驾案。虽然高晓松认罪悔罪,积极赔偿伤者,但仍因危险驾驶罪被当庭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这是危险驾驶罪量刑的上限。法庭上,高晓松拿出手写的“酒令智昏,以我为戒”来警示其他司机。

  高晓松称 曾找代驾没来

  高晓松醉驾案定于昨天下午2点半开庭。下午1点多,多家媒体记者已经来到东城法院第二法庭,能够容纳百余人的法庭座无虚席。

  法官宣布开庭后,高晓松被两名法警带至被告人席。他身穿白色T恤,朝着旁听席微微欠身致意。被解除手铐时,高晓松抬起双手以配合法警。

  被问及事发过程,高晓松回忆说,5月9日吃晚饭时,他和两位朋友在昆仑饭店喝了一瓶白葡萄酒,随后又和另一位朋友吴先生喝了一瓶威士忌。晚上近10点,他感觉头脑还算清醒,就让酒店人员帮忙找代驾,“等了20分钟代驾还没来,我酒劲上来失去了神志和判断力。”虽然知道自己不够清醒,高晓松还是决定开车上路。行至东直门外大街十字坡路口附近发生追尾时,他看到别人打电话报警,赶紧下车向被追尾车的驾驶人道歉,随后站在路边等警察。

  检方指控,此次事故造成4车追尾,3人受伤。司法鉴定显示,高晓松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43.04mg/100ml,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责。

  “认可事实,罪名成立。”高晓松表示,他知道酒后开车上路是违法行为,但当时失去判断力,存在侥幸心理,自愿认罪并承担法律后果。

  受害人提交求情信

  高晓松的辩护律师来自北京环球律师事务所。

  昨天下午,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三份证据。一是和高晓松一起喝酒的吴先生的调查笔录,证实高晓松在酒后表现无异常。二是网络上的报道,张亚东、 小柯(微博) 等圈内外人士证明,高晓松喝多了都会找代驾,还帮别人找过。第三份证据分量最重,是两份赔偿协议和求情信,来自两名伤者。律师称,事发后高晓松已经和两名伤者达成协议,赔偿了对方的经济损失,“具体内容不宣读”。

  两名伤者的谅解书显示,出事后高晓松赶紧下车,向所有伤者道歉并表示承担所有损失,其经纪人随后积极协商,已达成协议,“相信高晓松醉驾是无意为之,他的道歉也有相当的诚意,现在我们已经谅解,希望法庭从轻处罚”。

  法庭辩护阶段,公诉人称,在量刑方面,因为他能够在现场等候警察,如实供述,有悔罪表现,请法庭考虑这些情节。

  公诉人特别指出,作为公众人物,高晓松在事发后多次说“对不起”,这是他对伤者和家人的致歉,也是对所有喜爱他的人们的致歉。希望高晓松今后以此为戒,珍惜生命,远离酒驾。

  是否上诉没有表态

  律师为高晓松做了罪轻辩护。他援引了最高法副院长张军的谈话,法院应慎重对待醉驾刑案,而高晓松一贯表现良好,事后积极赔偿并取得受害人谅解,希望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这名律师还试图从公诉方的证据中寻找瑕疵。他表示没有证据显示司法鉴定单位的资质,因此鉴定可能被推翻,在程序上存在为高晓松脱罪的可能。“但我们前天下午会见时,高晓松坚决放弃无罪辩护,他说扪心自问‘有没有喝酒,有没有开车,有没有追尾'时,都觉得自己应该惩罚自己。”辩护律师说,高晓松内心接受法律处罚,“他的灵魂达到了一种自我的救赎”。

  其间,高晓松打断他的话说:“律师,我已经认罪了,我相信法律的公正,非常感谢”。

  对此,公诉人当即指出鉴定单位为公安部所认可的有资质的鉴定中心,且法院判案只能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不认可律师的辩护意见。

  昨天下午3点10分,法庭宣判此案。法官审理后认为,高晓松违反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致4车追尾3人受伤,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宣判完毕,高晓松被带出法庭,并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一位在场听庭、不愿透露姓名的女士说,醉驾出车祸的案子时有发生,自从今年5月1日醉驾入刑后,一直很关注此类案件。高晓松作为名人醉酒驾车,还发生了4车追尾事故,此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法院判决他拘役6个月,“看他在法庭上的悔罪非常诚恳,希望他和全社会都以此为戒”。

  自我辩护

  抒发悔意手写警言

  “我戴着手铐和脚镣,坐在囚车的地板上……一直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会这样?’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是我一直以来的浮躁自负所造成。”

  自我辩护时,高晓松询问法官是否需要站起来。被告知无需起立后,高晓松声音低沉地说,他没有任何要为自己辩护的,他有的全部都是忏悔。

  前天上午,被带到法院接受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是高晓松被刑拘后第一次离开看守所,“我戴着手铐和脚镣,坐在囚车的地板上,看着车窗外的自由和阳光,一直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我一直以为喝酒能给人自由,但现在我因为喝酒失去了自由。”高晓松说,他的喝酒行为危害了别人的自由,在明知自己酒醉、找代驾未果的情况下依然开车上路,是对别人和自己生命的极端不负责。

  “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是我一直以来的浮躁自负所造成。”高晓松说,今后自己会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艺术工作者。

  接下来,高晓松的声音变得和缓起来:“我愿意以最大的诚意,赔偿这次车祸的全部损失;我愿意终身做义工,宣传酒后不驾驶,义务拍摄不酒驾的宣传片;我愿意告诉所有爱喝酒的朋友,遵守法律,尊重生命,珍惜短暂的人生……最后我要向全社会,和自己的家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

  最后陈述阶段,高晓松站起来,再三地表示了认罪和歉意,又从裤子口袋里拿出一张白纸展示给法庭和媒体。这张纸上写着八个字:“酒令智昏,以我为戒。”

  专家解案

  醉酒程度重且肇事

  符合从重处罚标准

  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琳说,拘役6个月是危险驾驶罪量刑的最高限,达到了对高晓松的从重处罚。

  “危险驾驶罪中,醉驾没有对后果的要求,本身就属于情节严重。”王琳说,综观整个案件,高晓松存在两个严重情节,一是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3mg/100ml,是醉驾临界点80mg/100ml的3倍,酒醉程度很重;二是高晓松醉驾出了车祸,造成4车追尾3人受伤的后果,导致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王琳分析说,高晓松具有悔罪表现,积极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还当庭自愿认罪,这属于法庭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的从轻情节,但不属于应当从轻的范畴。因此,法官在使用自由裁量权时,给予高晓松最高量刑是没有问题的。

  王琳还认为,上周最高法副院长张军提出醉驾情节轻微不入刑,引起很多民众担忧这是否会使官员、名人免予刑罚。昨天,法院对高晓松的判决,从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老百姓的担忧,彰显了法律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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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达人秀》还想用高晓松

  昨天,东方卫视《中国达人秀》宣传总监陆伟表态称,不会放弃跟高晓松的合作,东方卫视还是希望能在11月底开始录制的《中国达人秀》第三季中与高晓松继续合作。

  陆伟表示,高晓松评委的专业水准和点评风格,对《中国达人秀》节目的贡献有目共睹。在庭审现场,他发自内心的忏悔和“酒令智昏,以我为戒”的表态,也都表明他对发生的一切感到后悔。“我们选评委的时候,如果评委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我们会考虑其社会影响,如果观众强烈谴责,我们肯定不会用。高晓松虽然有刑责,但对他本人的社会形象没有致命打击,他表现出来道歉的态度非常诚恳,愿意去弥补,伤者对处理也比较满意,所以我们还是有合作可能的。”

  陆伟称,虽然高晓松无法在本季《中国达人秀》继续当评委,但东方卫视希望能跟他在第三季《中国达人秀》中再合作,“《中国达人秀》第三季初定在11月底、12月初开始录制,如果能赶上他的刑期结束,他自己也愿意,我们愿意再用他,不会因为一件事就把人一棍子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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