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时,沿袭西汉建置。三国时,西南大部地区蜀汉政红崖古迹权占有。贵州属牂牁郡、朱提郡、兴古郡、江汉郡、涪陵郡。两晋南北朝,今贵州境内,除置牂牁郡外,边远地区又分属朱提、江汉等郡。隋时,在贵州置牂州牂牁郡、明阳郡。此外,今贵州东北地区分属黔安郡和沅陵郡。唐代,在今贵州地区推行经制州与羁縻州并行的制度。唐在贵州建置的经制州有播州、思州等,建置的羁縻州有矩州、蛮州等。从地域上看,乌江以北多系经制州,乌江以南多系羁縻州。宋代,今贵州地域分别隶于夔州路、荆湖北路、潼川路、广南西路、剑南西路、剑南东路等,而主要属夔州路。公元974年,土著首领普贵以控制的矩州归顺,宋朝在敕书中有:“惟尔贵州,远在要荒”一语,这是以贵州之名称此地区的最早记载。明朝永乐十一年(公元1413年)设置贵州承宣布政使,正式建制为省,以贵州为省名。废思州宣慰司与思南宣慰司,保留水东土司与水西土司,同属贵州布政司管辖。清雍正5年(公元1727年),将四川属遵义府,广西属荔波及红水河、南盘江以北地区,湖广属平溪、天柱,划归贵州管理辖。将贵州属永宁州划为四川管理辖。元代在今贵州地区遍行土司制度。在今贵州境内的建置主要有:八番顺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播州宣慰司、思州宣慰司、新添葛蛮安抚司、乌撒乌蒙宣慰司、亦溪不薛宣慰司、普定路、普安路等,分别隶属于湖广、四川、云南3行省。明代是贵州历史发展上的一个重要时期。
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设置贵州布政使司,贵州正式成为省一级的行政单位。明末,贵州布政司领贵州宣慰司及贵阳、安顺、平越3军民府并都匀、黎平、思州、思南、铜仁、镇远、石阡7府。清代前期,贵州的行政建置有较大的变化。雍正五年(1727年),将四川所属遵义府及其所属各县改隶贵州,同时,将毕节以北的永宁全境划归四川,将广西红水河、南盘江以北之地置永丰州,与广西的荔波、湖广的平溪、天柱一并划归贵州管辖。至此,贵州的疆域基本形成。清末,贵州建置设有12府、2直隶厅、13州、13厅、43县。民国2年(1913年),贵州地方政区进行了一次调整,以前的府、厅、州,一律改为县。全省设3道观察使。1920年废道。1937年,贵州置6个行政督察专员区,分管各县。1941年置贵阳市。至1948年,贵州设1个直辖区、6个行政督察区、下辖78个县(市)。1949年11月1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贵阳,12月26日成立了贵州省人民政府。解放初期,全省设1个直辖市、8个专区、1个专区辖市,共置79县。1956年4月,撤销贵定、镇远、都匀3专区,设置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和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67年,设置六盘水地区。1978年12月,撤销六盘水地区,设置六盘水市,为省辖市。1981年9月,撤销兴义地区,设置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1997年,撤销遵义地区,设立地级遵义市。2000年,撤销安顺地区,设立地级安顺市。2011年,撤销铜仁地区,毕节地区,设地级铜仁市,地级毕节市。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省设6个地级市、3个自治州;7个县级市、56个县、11个自治县、13个市辖区、1个特区。2014年11月,贵州省区被列入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