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领证婚检前注意事项有哪些 了解婚检的相关法律规定

2017/3/18 0:42:58作者:U-fengji…来源:伊秀情感网
结婚领证婚检前注意事项有哪些?专家提醒:接受婚检前需做哪些准备?如婚前已有性生活,接受婚检前最好停止几天,这样便于检查精液常规、精子活力、体内分泌物等……

结婚领证婚检前注意事项有哪些?专家提醒:接受婚检前需做哪些准备?如婚前已有性生活,接受婚检前最好停止几天,这样便于检查精液常规、精子活力、体内分泌物等;如女性要做B超,就需要憋尿。此外,女性月经期内不宜做检查。婚检注意事项主要有:

1、婚检时带上双方户口本、身份证和一口寸免冠照片三张,单位介绍信。

2、婚检要尽量与婚期拉开时间距离,一旦检出问题,能争取时间治疗。婚检证明的有效期是三个月。

3、婚检前一天要休息好,不能太劳累,别喝酒,因为这些都有可能影响肝功的化验结果。

4、婚检时女性要避开月经期,月经干净三天后再婚检,否则女性的尿液中含有大量红细胞,医生会怀疑其有肾炎、结石等问题。

5、婚检当天早晨一定不能进食,必须空腹检查。

6、婚检前一天尽量吃清淡饮食,否则在婚检医院抽血化验时会出现乳糜血(血液混浊),影响检查结果。

婚检的相关规定

中国最早关于强制婚检的制度源于《母婴保健法》,该法第十二条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时,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制定于2001年6月20日,第十六条规定:“在实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地区,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母婴保健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医学鉴定证明。”

《婚姻法》于2001年4月28日修改,其第七条第二项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禁止结婚。第十条第三项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婚姻登记条例》于2003年10月1日实施,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尽管规定内容不同,但有一点必须明确,即《婚姻法》为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母婴保健法》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

2003年10月,《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不能把婚前健康检查作为结婚登记的前提条件。婚检不再作为强制规定,宣告了中国婚检制度从强制走向自愿。2003年8月8日公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对1994年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中,不再包括“婚前医学检查证明”,这意味着强制婚检制度被取消。取消强制婚检,把是否婚检的选择权交给当事人,这是中国法律、法规尊重和保护公民基本人权的具体体现,但不再强制并不等同于婚检不重要。

热点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都在看

娱乐八卦

美容护肤

情感口述

美体健身

服饰搭配

拓展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