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复心理
不少被动离婚者,对前配偶心怀怨恨,在重新选择对像时只要求外貌或某些方面超过前配偶,达到报复的目的。由于这种选择常有盲目性,不讲感情基础,非但不能使自己的心理得到平衡,而且也使再婚后家庭基础也不稳固。因此,婚姻心理学家认为:重要的是反思一下自己,重新评价一下自己在过去家庭中的表现,找出前婚的误区,并不断地完善充实自己,这才有助于在新组合的家庭中当好称职的角色,从而,提高现实婚姻的质量。
五、习惯心理
一般在第一次婚姻中可能已经形成了各自的兴趣、爱好和生活习惯,再婚后相互之间一时不能适应,特别是性生活习惯,如果互相不去了解和熟悉对方的欲望、要求和技巧,很可能导致性生活的不和谐,引起双方的不满。所以,再婚夫妻应当主动适应对方的习惯,寻找一个能照顾到双方习惯的折中解决办法。此外,双方都应有足够的宽容精神,扬长避短,互相协调,逐步建立起新的生活习惯。
六、自私心理
初婚家庭的子女用血缘这条固有纽带,把父母粘合在一起,而再婚家庭的子女因无血缘关系,容易滋生矛盾而起离间作用,易使各自父母产生自私心理偏袒自己子女。其实,血缘不能完全超越后天的感情,关健是再婚后双方要以高尚的道德情操,大度博爱的胸怀,处理好与继子女的关系,如果视对方的孩子如自己的亲生儿女,甚至更胜一筹,那就可以大大缩短再婚夫妻的心理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