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取证难吗? 家暴如何取证成问题

2017/1/1 21:57:59作者:F-yangli…来源:伊秀情感网
家庭暴力的起源,均属于一个“内部”矛盾,他们在纠纷产生的过程中,往往由争辩演化成暴力,派出所一旦介入家庭暴力后,根据案件轻重性质,会对当事人采取治安拘留。

南昌市76岁高龄的老太太孙某,因家庭财产之争频频遭受儿子郑某辱骂,只好独自一人在外租房居住。即便是这样,郑某仍不依不饶,甚至禁止其他兄弟姐妹去看望母亲。兄弟姐妹为此先后6次闹到派出所,但一直没有个处理结果。

针对此类情况,警方表示,民警在介入家庭纠纷以及家庭暴力的过程中,存在一些诸如调查取证难、受害者求情等问题。有关专家指出,鉴于我国法律对家庭纠纷和家庭暴力处置存在一些不足,应尽快制定《家庭暴力防治法》。另外,应发挥基层村委会、居委会、司法所等应有的职能,构建一个反家庭暴力的社会合作救助网络。

孙老太告诉记者,她家住在南昌市青云谱区青云谱镇楞上村,1988年,她家建造了一套房屋,老伴去世之后,房屋的产权证也就变更成她一个人的名字。之后,她还依靠个人打拼,在附近的街上修建了3间店面。但2004年,她的大儿子郑某再婚后,她平静的晚年生活到此结束。郑某及其妻子与她在一起生活后,家中所有的经济开支均要她一人支付,每个月收取的店面租金,郑某都要加以过问,甚至还要她将所有房产证上的名字变更成他的名字,产权归他个人所有。考虑到郑某及其妻平时为人,对于他提出的要求,孙老太给予了拒绝。孙老太说,2008年1月底,郑某竟拒绝让她回家住宿,只要看到她停留在家门附近,郑某的妻子会就冲出来追打她。无奈之下,她只得寄宿在女儿家中。

但郑某时常带人骚扰她女儿及小儿子郑某某,最后,孙老太只得选择在外租房生活。据孙老太介绍,自2004年至2008年,由于郑某多次暴力纠缠,家人为此6次向湖坊派出所报案。

南昌市青山湖区公安分局湖坊派出所熊所长告诉记者,孙老太母子纠纷实质就是财产之争,为此,郑某曾多次与弟弟郑某某打斗,派出所先后6次出警,制止事态的恶性发展。

熊所长告诉记者,家庭暴力的起源,均属于一个“内部”矛盾,他们在纠纷产生的过程中,往往由争辩演化成暴力,派出所一旦介入家庭暴力后,根据案件轻重性质,会对当事人采取治安拘留。但现实情况却让他们执起法来非常尴尬,被实施家庭暴力者,往往因为施暴者面临受拘而自行要求派出所撤案。“因此派出所对待家庭暴力一般都会采取慎重的方式来处理,毕竟妇联调解、司法途径才是具有较好效果的途径。”

南昌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治安办公室的唐辉大队长说,警方在介入家庭暴力的过程中确实存在一些困难和尴尬。

首先警方面临的一个难题是家庭暴力取证难。家庭成员之间发生的伤害纠纷,一般具有突发性,很少有目击证人在场,诉讼时,双方各执一词,警方很难作出正确判断。

有的家庭暴力发生后,当事双方一听要进派出所,态度立马来个大转变。他们辖区所在的派出所曾接到一女子报警,称丈夫虐待她,民警赶到现场后,女子坚决要派出所关人,而当民警依法将她丈夫带到派出所讯问时,女方又追过来称,这事她不追究了。

除了这些困难以外,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家庭暴力往往发生在家庭内部,只要当事一方不告或没有发生重大的伤害,警方很难介入其中。有的家庭发生暴力,根本就不会让民警介入。唐大队长称,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民警遇到的远不止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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