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孩安乐死,美国一名14岁的少女洁丽卡,因为备受绝症的折磨。在和病魔抗争多年以后,她本人身心俱惫决定放弃治疗。希望在今年八月份实行安乐死,脱离苦海。众亲友为她举行了送别误会,圆了她多年已开的舞会女王的梦想。
在舞会上,洁丽卡开心大笑。据了解洁丽卡八个月大的时候就确诊患有脊髓性肌肉萎缩症,经过三十多次的手术,每天都需要依靠呼吸机才能够维持生命。在最近的一次手术熔化脊椎,带来的疼痛更是超过了洁丽卡的承受范围。她自愿选择了安乐死,脱离这片苦海。
“安乐死”不仅是一个伦理问题、医学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如何才能避免不法之徒借实施“安乐死”之名,行谋杀病人之实?“安乐死”一旦开禁,会不会导致“安乐死”的滥用?这是最令人担忧的。
为避免这些问题出现,荷兰法律为医生实施“安乐死”作了相当严格而详细的规定:一病人必须在意识清醒的状态下自愿接受安乐死,并且要病人多次提出相关请求;二是根据前通行的医学经验,病人所患疾病必须是无法治愈的,而且病人所遭受的痛苦和折磨被认为是难以忍受的;三是主治医生必须与另一名医生进行磋商以获取独立的意见;四是医生必须在“安乐死”实施后向当地政府报告等。
然而,即使有了这些严格而详细的规定,恐怕也很难完全杜绝“安乐死”不被人所利用。因此,实施“安乐死”,立法必须非常完善与严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