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送达后从次日起计算,有15天的上诉期,如果在上诉期内原被告均没有上诉,该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该案进入执行阶段。如果有一方当事人提出上诉,该一审判决书的效力暂时中止,以后是否生效要根据二审的结果来确定。这有以下几种情形:
1、上诉被二审裁定驳回,维持原判。该一审判决书立即生效。该案进入执行阶段;
2、上诉由二审审理,并做出新的判决(即二审判决)。该案二审((即终审)判决书生效,该进入执行阶段,一审判决失效;
3、上诉被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原一审判决书失效,由原审法院重新审理并做出新的一审判决书。对新的一审判决书不服的在法定的上诉期内仍然可以上诉,进入新的上诉阶段。这种人一审到二审,再从二审到一审的循环往复,没有法律规定的次数限制。对于当事人来说,这是最不希望的,没有结果的结果。
民事判决与裁定是民事诉讼中最为重要的文书。通过民事判决与裁定,法 院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作出判断。判决与裁定的生效,一方面意味着诉讼程序的终结,另一方面更意味着原本私人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了国家公权力的肯认,公权对私权的保障正式由潜在变为显在。
因此,判决与裁定的生效时间是一个至关重要的时间节点,无论对与诉讼有关的各方当事人,还是对法院,意义都十分重大。然而,对于如此的重要的时点,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却语焉不详,付之阙如。法律规定的不明确导致人们对此争议纷呈、问题多多。这不仅影响当事人的权益,也影响司法裁判的权威。因此,对于民事终审裁判何时生效的问题不能不予以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