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心理学角度看,夫妻感情破裂的,要经过纠纷、戒备、裂痕、破裂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纠纷阶段。夫妻携手入洞房后,经过炽热期,便进入矛盾期,若矛盾未能及时解决,便演成纠纷。一般说,纠纷在低文化层次和胆汁质、多血质的当事者中多表现于外泄,如口角、殴斗、毁物等。经斡旋,可解决,但过后又重演,内战不息。在高文化层次和粘液质、抑郁质的当事者中多表现于内郁,外表上不争不吵,但内心彼此冷淡,心存罅隙,斡旋不易见效。
第三阶段,裂痕阶段。隐秘总有披露的一天。隐秘的披露造成更严重的纠纷,便加重戒备。其结果,形成恶性循环,终于出现裂痕。裂痕表现在情绪上是强烈的不满,表现在行为上是相互的背离。这时,有居住条件的大多分居,无居住条件的,即使同居,也是背靠背,井水不犯河水。
第四阶段,破裂阶段。裂痕越来越大,无法弥缝,感情彻底破裂。感情破裂的夫妻,其抉择的模式大致有三:一是分道扬镳通过协议方式或法律手段离婚;二是考虑种种原因,不便离异,只好凑合着生活,忍挫负重,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三是感情破裂,无法逆转,只是为了折磨对方,死活不离。这种拖累,既愚蠢又不道德,害人亦害己。
夫妻闹离婚最大的争议并非为争夺财产、争夺孩子,而是一方的"坚决不离"。相比之下,女方坚决不离所占比例更大些。对于"不离"所采取的措施,现代女性更为理智,不再简单地采取到单位闹、在家里吵的办法,她们会努力地采取一些积极的办法来挽救婚姻,同时也会采取一些策略拖延婚姻,并学会自我保护,减少离婚给自己带来的损失。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产生纠纷原因多为家庭琐事引起,主要是婆媳关系不好或夫妻一时意气、打闹。当事人较为情绪化,动辄要求离婚。表现一是提出离婚理由简单,通常是以双方性格不合;二是做事不考虑后果,只凭个人一时意气;三是一方没有个人主见,盲目顺从父母兄长意愿,提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