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是否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呢?这个问题乍听起来根本不需要回答的问题,却又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容易回答,这个问题还涉及到对婚姻的认识和定位。
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各方的观点吧。因此,将这一结论用在婚姻,这一生活中非常重要的话题上,没有任何不可。 不过,到底这节经文可以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多大程度的应用,实在难以得出一个定论。如果说这节经文可以用在婚姻上的话,那么,是否也可以用在吃饭、睡觉等等问题上呢?是否基督徒只能去基督徒开的饭店、超市、运动场呢?如果去了非基督徒开办的书店,非基督徒建造的楼房,与非基督徒有任何形式的合作,都可以算作与不信的同负一轭呢? 福音时报专栏作家、加拿大卡城华人基督教福禾堂洪光良牧师,最近在一次讲座上也曾回答一名信徒类似的提问。这名信徒非常直白地提出他的疑惑:他今年已经28岁,开始考虑婚姻的问题,但是不同的人告诉他不同的答案,有人说基督徒一定不能与非基督徒结婚,也有人说那不过是律法的教导而已,基督徒是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的。 洪牧师并没有直接回答这一问题,反而提醒他仔细思考自己的想法。
因为有些问题,我们在提出来之前,一般都有过自己的思考,甚至有时候,我们并不非常清楚自己的内心深处已经给出了答案。
他以《圣经》中的种种例子指出,旧约中上帝曾严严地吩咐以色列人绝对不能与外邦人通婚。但是即使在旧约中,依然有一些例外:在耶稣的家谱里面,与撒门结婚的喇合不仅是个妓女,而且是个迦南人;大卫的曾祖母路得则是摩押人;此外大卫也曾娶过赫人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尽管这个婚姻并不蒙神喜悦,但是所罗门的确由拔示巴所生;此外,基督家谱里面的他玛氏也是一个迦南人。这些人中,有些婚姻或许并不蒙神的喜悦,不过,摩押人路得的故事,在教会中则经常被当做一个正面的例子。
那么,到底基督徒是否可以与非基督徒结婚呢?我们听一听另一位牧师的观点吧。 台湾康来昌牧师曾在神学院教书20多年,如今在一所教会牧会,他认为婚姻(以及每件事,包括工作、家庭、人际关系等)如果妨碍对神的忠诚,那就得罪神。而夫妻都是信徒,未必不会有碍信仰:亚拿尼亚、撒非喇都是信徒,却“同心试探主的灵”(徒五9);相反的,夫妻有一方不是信徒,未必就一定使信的远离神——有可能信的一方,在百般的冲突折磨中,“患难生忍耐”(罗五3),并结出各种属灵的果子,甚至成为福音使者:“你这作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作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林前七16);“若有不信从道理的丈夫,他们虽然不听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过来,这正是看见你们有贞洁的品行和敬畏的心”(彼前三1-2)。因此,我不觉得信与不信的婚姻,本身一定是罪。是不是罪,要看在整个婚姻的过程(而不只是某一天)中,信徒是因此更信靠还是更远离神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