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构成事实婚姻条件介绍

2015/7/19 21:37:54作者:O-chenbi…来源:伊秀情感网
在我国,目前审判中的态度是: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办理结婚登记,但经过确认,法律上将事实婚姻视为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予以保护。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周围人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事实婚姻的效力
在我国,目前审判实践中的态度是: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经过确认,法律上将事实婚姻视为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予以保护。
事实婚姻的认定
时间要求
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不含2月1日当天)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该日期之后,男女双方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
如果在此之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都不属于事实婚姻,不能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
一、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是什么
从这个定义上看,构成事实婚姻的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事实婚姻的男女都无配偶,有配偶则构成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在构成事实婚姻的条件里,最主要的就是男女双方已经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但并没有办理结婚证,履行结婚手续。如果完全符合上述四个条件,则属于事实婚姻,男女双方之间构成夫妻关系。如果有任何一个条件不符合,也不属于事实婚姻,双方不能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

二、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既然事实婚姻是普遍存在于过去农村地区,那么,在我国现行法律中是否还有对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么?答案是肯定的。法律是用来解决实际问题的,过去人们采用摆酒席的办法代替登记领证,那现在这些人的婚姻状况如何认定,法律应该回应实践的需要。
根据最高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之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按照上述的规定,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时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承认事实婚姻关系,法律予以保护;但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没有办理婚姻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均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这种情况下事实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因此,对于“事实婚姻受法律保护吗?”这个问题,应该分情况讨论,不能笼统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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