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换结婚证,结婚证领了15年 如今换证却受阻。“15年前我们依照正常程序取得结婚证,但现在需要更换结婚证却受阻。婚姻登记部门也不得以为其更换结婚证
“15年前我们依照正常程序取得结婚证,但现在需要更换结婚证却受阻。”日前,惠阳区市民戴女士向南方日报记者反映其到惠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更换手续,但是工作人员却以其丈夫取得结婚证时年龄未达法定结婚年龄为由,拒绝为其更换结婚证,建议向人民法院诉求解决。不过惠阳区人民法院表示,此事不涉及纠纷,不予受理。婚姻登记处:未满法定年龄登记结婚属骗取行为戴女士的丈夫黄贵某,在小时候户口登记时被误登记为“黄桂某”,而在读书和参军时一直沿用“黄贵某”的名字。退伍回乡之后,因为要领取退伍军人补助需要将身份证的名字改成与部队档案统一,因此到公安部门改名为“黄贵某”。戴女士和其丈夫都在东莞工作,他们的儿子今年9月就要上初中了,为了享受东莞市“新莞人”子女上公办学校的政策,需要使用到结婚证,前段时间他们夫妻俩便到惠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证换证手续。但是工作人员审核资料之后告诉他们,戴女士的丈夫在取得结婚证时还差10个月才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因此此次婚姻登记为无效婚姻,婚姻登记处不能为他们办理换证手续,建议向人民法院诉求解决。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惠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蔡先生翻开《婚姻法律知识问答》一书,告诉记者,这属于骗取婚姻登记行为,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诉求解决。当事人:既然发证便是承认婚姻的实事记者从戴女士提供的身份资料获悉,其丈夫黄贵某生于1976年12月18日,在1998年2月13日登记结婚时,确实未满法定结婚年龄的22周岁。不过对于骗取婚姻登记的说法,戴女士表示不能接受。她说,其实丈夫是生于1973年,只是在户口登记的时候被误登记为1976年,而且当年结婚的时候并不太清楚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当时我们提交了各种身份资料,上面都有清楚地记载着我们的生日信息。为何婚姻登记部门没有严格审核我们的资料啊?如果当时告诉我们还未达结婚年龄,可能我们就会选择一年后再登记结婚,就不会造成现在的麻烦。”戴女士表示,15年前在未满法定年龄的情况下登记结婚过错不在自己和丈夫,而在于政府的婚姻登记部门。
“以前在户口登记和婚姻登记这些方面,都没那么规范,估计出现这种问题的人不在少数。”戴女士说,既然政府的婚姻登记部门为他们登记结婚,并发放结婚证,便是承认了他们的婚姻,婚姻登记部门应该帮他们更换结婚证。法院:不涉及纠纷法院不予受理蔡主任告诉记者,在以前的受理工作中确实也遇到有不少类似戴女士服务的问题,都是按照《婚姻法律知识问答》一书的指引,告知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诉求解决,至于后来结果有没有解决问题就不知道。被拒绝之后,戴女士也到了惠阳区人民法院寻求帮助,但是法院的人告诉她,这件事情不涉及纠纷,找法院没用。惠阳区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即使当事人骗取了婚姻登记,要处罚也应该是民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这种情况法院不受理。市民政局 应当为当事人更换结婚证。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惠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业务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只要婚姻登记当事人目前已经达到法定年龄,即使在取得结婚证时尚未达到法定年龄,婚姻登记部门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为其更换结婚证,只是婚姻登记的日期应该改为当事人双方均达到法定年龄时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