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研究生可以结婚生孩子吗 全日制研究生结婚生子的利弊

2015/5/25 17:13:27作者:H1-limin…来源:伊秀情感网
学校的“禁育”规定,使得正处于生育年龄的女博士,连最基本的生育权利也失去保障。 女博士怀孕引发争议 2005年初,媒体上的一则新闻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

学校的“禁育”规定,使得正处于生育年龄的女博士,连最基本的生育权利也失去保障。 

女博士怀孕引发争议 
2005年初,媒体上的一则新闻引起了人们的普遍关注,并引发了热烈的议论,这则新闻是这样的: 
1月20日,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以“在校女研究生是否有生育权”为主题召开研讨会,会议公布了一位唐博士写给本次研讨会的一封信。唐博士原来是北京某高校博士二年级的学生,当时已30岁了。在读博士期间经学校批准,她与同校的男友办理了结婚手续。婚后几个月,唐博士就出现了不规律的长时间子宫出血,医生告知她已意外怀孕,并伴有先兆性流产。为了完成学业,她和丈夫经过一番商量,打算先做人流手术,但经医院诊断,唐博士的身体状况不宜做人工流产,否则将永远丧失做母亲的能力。但是,由于学校的研究生管理规定,“在读期间不允许生育”, 唐博士请求休学生育的申请被校方严词拒绝,唐博士没办法,最后不得不退学离校,在学业与孩子上她含泪选择了孩子。 
唐博士曾想与学校对簿公堂,但想到自己的丈夫也在这个学校攻读博士学位,为了不影响丈夫的学业,她最终放弃了诉诸法律的权利。 
唐博士在信中说,目前她正在准备再考原校的博士,她想以自己的经历向社会提出呼吁:晚婚妇女是有生育权的,应该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博士受教育权也应该得到法律保护,目前二者发生了冲突,只能说是法制的不健全。 
这条新闻刊出之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另一位博士妈妈也诉说了她的伤心经历,斥责现实对女博士及其孩子太不公平—— 

“我也是一个深受其害的人,孩子已经三岁了,我还不能为他争取一个合法的户口,只因为父母双方都是集体户,诺大城市却没有一个给孩子落户的地方,我身为母亲也被蒙羞。孩子真可怜,似乎所有的过错都是由于他的母亲是一个在读的博士生。目前,我仍在为孩子的户口奔走,无奈之余只能抱怨老天爷对女博士及其孩子太不公平。只恨自己太笨,不能提早毕业。” 

多数高校禁止女研究生生育 
近年来,我国高校纷纷解除“婚姻禁令”,使得“结婚也可以上大学,上大学也可以结婚”成为可能。但是,虽然“婚禁”的大门已打开,但“禁育”的大门却依然关得很严。据悉,我国大部分高校对在校生的婚后生育问题采取了“在校生育一律退学”的校规—— 
清华大学:已婚者应当晚育,在校期间不得生育,不给生育指标。户口、人事关系在本校的研究生,怀孕三个月以上者,须退学回家庭所在地。 
北京大学:经询问,校研究生院及校计生办均坚决答复不得生育,否则按退学论处。 
北京理工大学:在读期间生育者,按退学处理。 
西安交通大学:已婚女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要生育,怀孕者一经发现作退学处理。 
西北大学:已婚研究生在读期间一般不允许生育。 
华中科技大学:对已结婚的研究生提倡晚育,在校学习期间不给生育指标。 
武汉大学:已婚者在读期间不得生育,因生育中断学业者,按退学处理。 
…… 
而正如我们所知,每所大学里都有不少女博士生,她们的年龄都在30岁左右,很多尚未生育,如果再拖下去,会有“高龄产妇”的危险。不少在校的未育女博士,都希望在读博期间当上妈妈,但学校的“禁育”校规,使得作为适龄女性的女博士,连最基本的生育权利也失去保障。 
难道女博士们就只能在其受教育权和生育权之间任选其一,要么退学,要么流产嘛? 
高校“禁育”涉嫌违法 
我国高校对大学生和女研究生的生育问题的限制,或许有政策上的依据——教育部允许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相关校规校纪。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杨大文教授说,事实上,高校“禁育”规定涉嫌违法。随着新《婚姻登记条例》的施行,目前各个高校“婚禁”的大门基本打开,但还不彻底——生育的大门还是关得很严,要么退学,要么放弃生育。为什么不能让一些达到晚育年龄的研究生、博士生在校生育,非要把她们变成高龄产妇,日后面临生育风险。杨大文说,目前高校教育已由“精英教育”转向“大众化教育”,应当对这些禁令重新审视。 
北京一所高校的研究生部负责人说,学校制定禁止在校女博士怀孕的规定,其一是想维护高校良好健康的学习环境,总不能在教室里看到不少孕妇学生在上课,这肯定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其二是在校学生的户籍都是集体的临时户口,在校非定向培养的女博士由于户口去向不明确,所以很难得到准生证明,当然也就不能合法生育了。 
而另一所高校的负责人则说,在校大学生结婚绝对没有问题,因为现在不需要单位证明,完全能做到婚姻自由和自主。但他又认为,在校学生结婚不会影响学习,但生育则不同。学校的“禁育”规定反映了学生的法律权利与学校管理方法间的冲突和矛盾。对于在校大学生的生育权在法律上不应有限制,但因生育引起休学或延长学习时间,由于学校每年的招生名额有一定的限制,这样可能会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禁育”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生育造成教育资源浪费? 
记者就女研究生的生育问题走访了广州市的部分高校。 
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负责老师认为,读书和生育本来就是两个相互冲突的事情,就像鱼和熊掌一样,难以兼得,无法兼顾。 
如果一边读书一边生育,这对自己、对孩子和对学校都是一件不公平的事情——对自己而言,怀孕早期有很强烈的早孕反应,中期还有可能会有妊娠高血压,这些都对自己的学习、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孩子出生以后,既要照顾孩子,又要投入研究,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很容易就被弄得身心疲惫;对孩子而言,刚出生不久就因为母亲不得不把精力分散而得不到很好的照顾;对学校而言,会增加很多管理方面的压力,甚至造成教育资源的浪费。 

这位负责老师建议说,无论是读书还是生育,一个人都应该做一个比较长远比较周全的考虑,什么时候读书,什么时候生育,最好事先有个计划,这样才不会被打乱计划和阵脚。现在暨南大学大部分专业的研究生学制已经缩短到2年,如果在这短短的两年里面都不能全心全意地读书和研究,反而还要腾出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来生育,学校方面真的很难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 

当然,虽然学校不主张学生在读研期间生孩子,但管理还是很人性化的,女研究生如果怀孕了,还是可以先休学一年生育,等孩子稍大一些再回校继续完成学业。暨南大学现在也有休学生育的个案,但都是极个别的。 
中山大学在女研究生婚育问题上的态度和暨南大学比较相似,也是采取人性化管理,女研究生一般是在怀孕到6个月时,身体开始比较辛苦、行动不太方便的时候,开始休学一年时间生育,然后再回来继续学业。 
记者又问,如果有参加2005年研究生考试的女研究生,初试成绩很不错,但是已经怀孕了,这样她参加复试的时候会不会因为怀孕而影响录取? 
“只要你的成绩够好,应该不会,毕竟,没有一个学校愿意拒绝优秀的学生。”中大研究生院的老师如是回答。但她同时又表示:“学校不反对女研究生生育,并不等于提倡她们生育,在校期间,还是应该以学业为重。” 
是否生育取决于自己 
其实,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修改并完善了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例如既然大学生的学籍可以放宽到8年,那么研究生的学籍也可以放宽;以前规定研究生在校时间只能是3至4年,现在可能延长;以前禁止研究生怀孕生子,现在研究生结婚有了小孩,可以先回去把小孩养大了再重新回校攻读研究生。看来,高校研究生生育问题只不过是一扇虚掩的门而已。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高校研究生生育问题涉及到学校、计生委、户籍管理等多个方面,是个错综复杂的问题。虽然现在还有很多高校有“禁育”禁令,但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女大学生可以在求学和生育上自主地做出自己的选择。 
对此,中山大学的一名研究生说,如果周围有个同学怀孕了,每天挺着大肚子和大家一起上课,大家的感觉都会怪怪的,所以有理由相信,即使禁令完全解除,也不会有“妈妈班”的情况出现。 
然而,就女研究生、尤其是女博士而言,能争取这样的高等学位已经是件不容易的事,不说国家花那么多的时间和财富来培养,真要在读书期间拿出一些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研究成果来,的确需要付出代价,甚至牺牲生育。如果把在校时间花在生孩子而不是学习和研究上,那么,只能影响学业。反之,生了孩子而只顾学业,必将对影响孩子的成长。这是一种两难的选择。 
因此,女研究生和博士生们,应该权衡学业和生育的利弊得失,理性地为自己作出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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