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该起案件被害人是黄某的同班同学饶某(女,16岁,南昌人,父母离异)。孔某交代,因为觉得饶某经常和社会上“小混混”一起玩,怕她带坏了黄某,便预谋杀人。2011年11月23日,黄某约饶某出来与孔某一起玩,吃完饭后孔某把饶某带到事先开好的房间宾馆(与李某被害的是同一宾馆,只是房间不同),将其掐死。事后,黄某帮助孔某租来电锯等作案工具,两人将饶某分尸并将尸块抛弃在庐山南大道与碟子湖大道交叉的臭水沟里。直到警方因案件找到饶某家,其家人才知道饶某遇害。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孔某在对两名被害人分尸后,生活正常。即使在外有个小女友,他每晚一定会回家给妻子做晚饭,早上起来还会买早点。图为2012年4月12日,南昌,犯罪嫌疑人肢解尸体的的宾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