瘢痕是各种创伤后所引起的正常皮肤组织的外观形态和组织病理学改变的统称,瘢痕生长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发生各种并发症,诸如外形的破坏及功能活动障碍等。
瘢痕是各种创伤后所引起的正常皮肤组织的外观形态和组织病理学改变的统称,它是人体创伤修复过程中必然的产物。瘢痕生长超过一定的限度,就会发生各种并发症,诸如外形的破坏及功能活动障碍等,给患者带来巨大的肉体痛苦和精神痛苦,尤其是烧伤、烫伤、严重外伤后遗留的瘢痕。
1.表浅性瘢痕
一般累及表皮或真皮浅层,皮肤表面粗糙或有色素变化,局部平坦、柔软,一般无功能障碍,随着时间的推移,瘢痕将逐渐不明显。
2.增生性瘢痕
损伤累及真皮深层,瘢痕明显高于周围正常皮肤,局部增厚变硬。在早期因有毛细血管充血,瘢痕表面呈红色、潮红或紫色。在此期,痒和痛为主要症状,甚至因为搔抓而致表面破溃。于环境温度增高,情绪激动,或食辛辣刺激食物时症状加重。增生瘢痕往往延续数月或几年以后,才渐渐发生退行性变化。充血减少,表面颜色变浅,瘢痕逐渐变软、平坦,痒痛减轻以致消失,这个增生期的长短因人和病变部位不同而不同。
3.萎缩性瘢痕
一般损伤较重,累及皮肤全层及皮下脂肪组织。临床表现:瘢痕坚硬、平坦或略高于皮肤表面,与深部组织如肌肉、肌腱、神经等紧密粘连。瘢痕局部血液循环极差,呈淡红色或白色,表皮极薄,不能耐受外力摩擦和负重,容易破溃而形成经久不愈的慢性溃疡。如长期时愈时溃,晚期有发生恶变的可能,病理上多属鳞状上皮癌。萎缩性瘢痕具有很大的收缩性,可牵拉邻近的组织、器官,而造成严重的功能障碍。
4.瘢痕疙瘩
一般表现为高出周围正常皮肤的、超出原损伤部位的持续性生长的肿块,扪之较硬,弹性差,局部痒或痛,早期表面呈粉红色或紫红色,晚期多呈苍白色,有时有过度色素沉着,与周围正常皮肤有较明显的界限。病变范围大小不一,从2~3mm丘疹样到大如手掌的片状。其形态呈多样性,可以是较为平坦的、有规则边缘的对称性突起,也可以是不平坦的、具有不规则突起的高低不平的团块,有时像蟹足样向周围组织浸润生长(又称“蟹足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