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人类已知缝衣,周口店山顶洞人的文化遗存中曾发掘出骨针。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在不同地区和族别的人们中间,服饰款式已各不相同。以发型为例,大地湾文化中有剪短的披发,马家窑文化中有后垂的编发,大汶口文化中有用猪獠牙制成的发箍,龙山文化中则用骨笄束发,陕西龙山文化之神木石峁遗址出土的玉人头像,头顶有髻,可能就是用笄束发的反映。骨笄在相当于夏代的二里头文化的二里头类型与东下冯类型诸遗址中均曾出土,形制与商代的同类器物相同。因此得知束发为髻在远古时已是华夏族服装的特征。
提及儿童古装服装,不光有服还有饰,服和饰通常是搭配出现的。从殷代的出土玉石人形象可见殷代男女贵族身上还有佩玉的习惯,统治者甚至制定了一整套的玉佩制度,用以区别阶级和等级。商人玉佩的形式,一般是把玉雕琢成各种小动物形象,最常见的是一种玉鱼。
殷商时期,服饰能够出现这样的等级差别,与当时相对于原始经济而言的繁荣和技术进步密切相连。正是由于当时的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才有可能为社会提供众多的服饰资料,统治阶级才能择其优者自用,而弃其劣者予贫民;才能够在服饰材料的质地、颜色、图案上分等论级,这就给后代的等级制度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并在后世正式确立了章服制度。“章服制度”始自我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时期发展完备,章服制度对帝王和百官公卿所穿的衣服,底色和花纹等设置了相关的规定,作为区别身份等级的标志。
马褂、旗袍是清代儿童古装服装。马褂是一种穿于袍服外的短衣,衣长至脐,袖仅遮肘,主要是为了便于骑马,故称为“马褂”。它区别于汉族在宋明时期的马褂,满清的马褂不修边幅。满人初进关时,通过大屠杀而迫使汉族穿上它们的马褂。康熙雍正年间,由于奴化政策,才开始在社会上流行,并发展成单、夹、纱、皮、棉等服装,成为男式便衣,士庶都可穿着。
马褂的样式有琵琶襟、大襟、对襟三种。琵琶襟马褂,因其右襟短缺,又叫缺襟马褂,穿上它可以行动自如,常用作出行装。大襟马褂,则将衣襟开在右边,四周用异色作为缘边,一般作常服使用。对襟马褂,其服色在各个时期有多种变化:初沿天青色,至乾隆中期,又尚玫瑰紫,后又推崇深绛色(人称“福色”),到了嘉庆年间,则流行泥金及浅灰色。大袖对襟马褂可代替外褂而作为礼服使用,颜色多用天青色,大小官员在谒客时常穿此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