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袍,作为世界上影响最大、流传最广的中国传统服装,是中国灿烂辉煌的传统服饰的代表作之一,虽然其定义和产生的时间至今还存有诸多争议,但它仍然是中国悠久的服饰文化中最绚烂的现象和形式之一。旗袍为民国20年代之后最普遍的女子服装,由中华民国政府于1929年确定为国家礼服之一,1949年之后,旗袍在大陆渐渐被冷落,尤其文革中被认为封资修象征大量毁坏。80年代之后随着传统文化被重新重视,以及影视选美等的影响,又逐渐在大陆地区复兴,影响力传播世界各地。(传统的男式旗人之袍现在一般称长袍、大褂、长衫,英文里的Cheongsam虽然是满族男装“长衫”的音译,在实际应用上仅指女装旗袍。)
旗袍是在二十世纪上半叶由民国服饰设计师参考满族女性传统旗服和西洋文化基础上设计的一种时装,是一种东西方文化糅合具象。在现时部分西方人的眼中,旗袍具有中国女性服饰文化的象征意义。
“旗袍”是专指民国出现的旗袍,还是包括清代“旗人之袍”或“旗女之袍”在内,旗袍概念的界定,和旗袍起源样式一样在学术界颇有争议。
众所周知,旗袍在文革期间被当成“四旧”“封、资、修”的象征进行批斗备受冷落,对于旗袍的研究在学术界成了禁区,一直到了改革开放后对旗袍的研究才在大陆学术界才逐渐多了起来。“‘旗袍概念,包括清代旗人之袍或旗女之袍的观点并非特别之多,但也自成一派。”
在民国时期的杂志上,也有许多关于“旗袍”概念的讨论,如1937年《现代家庭》杂志上署名昌炎的作者撰文“十五年来妇女旗袍的演变”中写到:“什么是旗袍,可说是民国纪元后适合新时代中华女子经变演出来的一种新产物,也可以说是,中国女子仿制以前清旗女衣着式样的一件曾经改制的外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