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一个人佩戴这样和“首饰”越多,他也就越有可能佩戴更多更贵重的首饰。事实上,这些勇敢者往往喜欢用一些鲜艳夺目、便于识别的的体装饰在身上,如美丽的羽毛、猛兽的牙齿、难得的贝壳乃至贵重的“美石”(玉石)等作为象征的标志,以显示、炫耀自己的力量和权威。普列汉诺夫在《论艺术》中说:“这些东西最初只是作为勇敢、灵巧和有力的标记而佩带的,只是到了后来。也正是由于它们是勇敢、灵巧和有力标记,所以开始引起审美的感觉,归入装饰品的范围。”
其三,是一种图腾崇拜。日月星辰,风雨雷电,这些本来都是普通的自然现象;但在原始人看来,这些东西都具有某种神奇的力量。原始人与大自然朝夕相处,与太阳、月亮、星星、河水以及飞走兽相依为伴,他们非常崇拜这些自然界赐予他们生存的物质。久而久之,这物质深深地印在他们的脑海中,成为一种具有神奇力量的图腾。他们右者把它视为自己的祖先或者保护神,或者把看作是本氏族、本部落的血缘亲属而加以膜拜。一开始,人类为了使这些图腾能够保护自己,就将自己同化于这些图腾。慢慢地,人们把这些图腾融入了他们的首饰中,把他们的首饰做成这些图腾的形象或形状,如像太阳,满月一样的圆形手镯、戒指;像鸟形状的冠、发束等等。
其四,作为一种护身符。恩格斯指出:“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构造,并且受梦中景像影响,于是就产生一种观念: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中的活动。”原始人相信万物都有灵魂,而且灵魂有善恶之分,给人类带来幸福和欢乐的是善灵,相反带来灾难和疾病的是恶灵。原始人为了使那些恶灵不能近身,同时能够得到善灵的保护,便用绳子把贝壳、小砾石、羽毛、兽齿、树叶和果实等东西戴在身上,他们相信,这些东西具有一种人眼看不见的超自然的力量,有了它人就能得到保佑,邪恶就会被驱走。这些起减保护和驱邪作用的东西后来就以某种装饰品的形状在人体上,成了一种专门的首饰。而且,这种习俗与意义也被保留下来,首饰也被人类赋予了更多美好的寄托与神秘的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