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是一种戴在手指上的装饰品,任何人都可以佩戴。佩戴戒指的习俗源远流长,不同的地方对不同的佩戴方式有着不同的代表含义。材料可以是金属、宝石、塑料、木或骨质等。
戒指的起源
中国起源
1.起源:秦汉时期
在中国,戒指的使用至少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从大量文献来看,秦汉时期,中国妇女已普遍佩用戒指。
戒指在古代多称为“指环”,而“戒指”之名的出现,则是元代的事情。
戒指传至民间,其作用就不仅是简单的装饰品了。男女互爱,互相赠送,山盟海誓,以此为证。它起源于实用,而后逐渐转向审美和财富的统一,并逐渐被赋予不同的文化意义。
2.“戒指”一词的出现:元代
元代关汉卿的戏曲作品《望江亭中秋切》的第三折中有:“(正旦云)这个是金牌?衙内见爱我,与我打戒指儿罢。再有什么?”这里就出现了“戒指”一词。
《永乐大典》残本中保存的朝鲜时代的汉语教科书《朴通事谚解》有:“少赎,二十两也不够,我典一个房子里,我再把一副头面,一个七宝金儿,一对耳坠儿,一对窟嵌的金戒指儿,这六件儿当的五十两银子,共有二百两银子,典一个大宅子。”
3.“戒指”一词被广泛使用:明代以后
直到明代以后,“戒指”的称呼才多了起来。《中国古代服饰风俗》一书讲到明代服饰时说:“至于称其为戒指,似乎还是明代以后的事情。”明王圻的《三才图会》又说:“后汉孙程十九人立顺帝有功,各赐金钏指环即今之戒指也。”
演变
戒指这种饰品,经过几千年的风雨洗礼,到如今已普遍为人们所接受,并且在现代生活中,扮演着一个不小的角色。或作为装饰,或作为婚姻的信物,或纯粹用来显富。就是这种常见的饰物,人们对它的研究似乎却并不多,只是散见于服饰、风俗方面的书籍。
一、“戒指”的诸多异名
戒指古已有之,据现存文献记载,它有“手记”、“约指”、“驱环”、“代指”、“指环”等诸多异名。
《辞源》第二册“手记”条说:“手记:指环、戒指。参阅《诗·邶风·静女》‘贻我彤管’传。”
明刘元卿《贤奕编·闲钞下》——即今之戒指,又云手记。
屠隆《六十种曲·昙花记》——“尽频看约指,佯整搔头。”
汉刘歆《西京杂记》:“戚姬以百炼金为驱环。照见指骨,上恶之。”
王三聘辑《古今事物考》卷六“指环”条:“《五经要义》曰‘古者后妃群妾御于君所,当御者,以银环进之,娠则以金环退之,进者著于右手,退者著于左手。本三代之制,即今之代指也。’”
而这些异名中数“指环”使用的频率最高,使用的时间最长。无论是在《晋书》、《南史》、《新唐书》、《宋史》等史书,还是在明罗懋登《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等文学作品中,都有关于它的记载。
二、名称的由来
“后妃群妾以礼御于君所,女史书其日月,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则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著于左手;既御者,著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这是汉毛亨对《诗经·邶风·静女》中“贻我彤管”作的注解。学术上多引用此来解释“戒指”一称的由来。
如《中国古代服饰风俗》中说:“为什么要把指环这种饰物称之为戒指呢?那就要从‘戒’字的含义说起了。明都《三馀赘笔》记称:‘今世俗用金银为环,置妇人指间,谓之戒指’。按《诗》注:‘古者后妃群妾,以礼进御于君,女史书其日月,授之以环,以进退之。生子月辰,以金环退之;当御者,以银环进之,着于左手;既御者,着于右手。事无大小,记以成法,则世俗之名“戒指”者,有自来矣。’”《现代汉语词名探源词典》中也引用类似上面的一段,并说“嫔妃月经来潮之日,即戴戒指,表明不可与帝王同房。戒指即‘戒止’”。还有《中文大辞典》中的“戒指”、“指环”项,也引用了上述说法。
其实不光是“戒指”一称可以用此来解释。戒指的其它名称也同样根源于此,可以用它来解释。只是由于时期的不同,同指“戒指”这一饰物,却呈现出不同的称谓。
“手记”的“记”字,《说文·言部》说:“记,疋也。”段注:“疋,各本作疏。……疋,今字作疏,谓分疏而识之也。”“手”和“记”合起来解释,“手记”就是“戴在手上的用来起区分、辨识作用的记号。”联系上段引文,戒指这种记号标记的是“后妃群妾的进退,既御或是当御。”
“约指”的“约”字,《说文·部》:“约,缠束也。”所以“约指”就是“约于指,缠束在手指上”的意思。那为什么要“约物于指呢”?该做法背后的原因其实是用该物来起“标记”的作用,所约之物是后妃群妾用以避忌的符号。
“驱环”和“指环”的“环”字,《说文·玉部》:“环,璧也。肉好若一谓之环。”这里的“璧”是“指孔的直径和周边的宽度相等的玉璧”,“肉”和“好”是相对“环形有孔的玉璧”来讲的,“孔外叫肉,孔内叫好。”以后凡“环形”之物都叫“环”。所以“驱环”和“指环”就是“戴在手指上的环状物”。古代帝王就是根据他们的不同戴法来决定御幸与否的。
“代指”的“代”字,《说文·人部》:“代,更也。”清段玉裁注:“凡以此易彼谓之代……凡以异语相易谓之代。”古代后妃群妾月经来潮,忌以口说,就用“戴指环”的做法来含蓄表达,避忌君王的临幸。所以“代指”可以理解为“戴在指上,代替直言月事的饰物。”
避忌
1.作为避忌的符号
戒指作为“避忌的符号”,这层文化意义在前面谈及“戒指名称的由来”时已有所涉及。只是当时更多谈及的是“戒指用作避忌”的这种文化现象,而没有指出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
现象背后的原因,主要可以借用民俗学方面的知识来解释。
《中国古代风俗文化丛书·民间禁忌》中提到中国有“血忌”。文章引用清·查大宁《方俗宜忌》:“世俗 "
但避忌就避忌好了,为什么又要选择“指环”作为避忌的符号而不明言呢?这估计跟中国古代的性别忌讳有关。《中国古代风俗文化丛书·民间禁忌》,忌讳直言月事的习俗,自然使嫔妃们羞于开口,只能以“戴指环”,让女史书其日月的方式来含蓄表达。
值得一提的是,这种忌讳含义还有另一种表达方式,那就是“点丹于面”。刘熙《释名·释首饰》中“以丹注面曰的”的“的”即指此。据说妇女脸上注的,原来并不是为了妆饰,而是宫廷生活中的一种特殊标记。”《四部丛刊》释名卷,这也证明了“戒指”在当时有“避忌的含义”。
上述几节,侧重对戒指作为“月事期间妇女的避忌符号”的解释。对于娠子期间的妇女来说,这种避忌可能是为了使她们更好的诞育龙种,安胎保息。
戒指的这层“避忌”意义更多的是在宫廷中出现。而民间的戒指所承载的文化,更多的是“作为婚姻的信物”,这在后面第四小点中会详细讲到。
2.作为嘉赏
3.作为婚姻的信物
众所周知,戒指可以作为婚姻的信物,但对于“从什么时候开始戒指被赋予这层文化意义,并逐渐确定下来”这个问题,就少有人能作出确切的回答了。
戒指作为婚姻的信物,据文献记载,最早是到了南北朝,戒指的这层文化意义形成并发展起来。
隋唐时期,男女之间以相互馈赠指环来定情已成通例。《玉台新咏》但此时,“戒指作为婚姻的信物”的意义还没真正定型。比如《太平御览》
晚唐以后,“戒指是结婚的信物”的意义真正定型。
元明清时期,不但有了“戒指”一词的文字记载,而且“戒指”作为“婚姻的信物”的记载也越来越多。《金瓶梅》三十七回
综上所述,“戒指”在新石器时代已产生,它起源于实用。而后,随着名称、材质、形状的演变,人们赋予它的文化意义也在一点点地发生着变化。或表示禁忌,或表示嘉赏,或体现神秘色彩,或作为婚姻的信物。至于称其为“戒指”,据现存的资料来看,那是元代和元代以后的事情。
4.戒指的神秘色彩
戒指除可表示“嘉赏”、“避忌”,它还有另一层含义。
国外起源
世界上第一个将戒指当做订婚信物的人是奥地利王麦士米尼。1477年,麦士米尼认识了玛丽的公主。麦士米尼为她的美丽容貌和优雅的举止而倾倒。可玛丽早已许婚于当时的法国王储,但是他仍不放弃,为了赢得玛丽的爱,麦士米尼命人专门打造了一枚珍贵的钻石戒指,送给玛丽。玛丽面对这只精雕细刻、闪闪发光的钻石戒指和麦士米尼的热烈追求,终于改变了初衷,嫁给了麦士米尼。从此,钻石戒指便成了西方人的订婚信物。不过在古罗马,戒指是被用来做印章的,象征着权利。
欧洲女性是在14世纪时开始普遍戴戒指的。而把戒指戴在哪个指头上,也是有说法的,一般戴在食指表示想结婚;戴在中指上代表正在恋爱;戴在无名指上代表已经订婚或已经结婚;戴在小指表示单身。还有一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戒指应戴在左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