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有一个读书人名叫陈沆,嘉庆年间中了状元。有一次,皇帝问他一共认识多少字?他回答:“臣识字不多,用字不错。”这个答案漂亮,对皇上谦卑,对自己肯定,两面都顾到了。
我们白话文作家,比起当年埋首在文言古籍里的读书人,大概识字不多。就汉字的总量而论,1994年出版的《中华字海》,收录了八万五千字,我们能认得多少?虽然识字不多,既然以写文章为专长,应该用字不错。必须说明,这有两个尺度,在文字学家眼里,我们用字常常错,总是错,所以早期的国学大师说,写白话文的人都是文盲。这个尺度是学术的尺度,今天且休管它。还有一个尺度,这个字大家都这么用,虽然和《尔雅》、《说文》不合,当代的汉语词典也收进去了,这叫“约定俗成”,我们都约好了:说一匹马、一头驴,不说一头马、一匹驴,我们说黄埔军校、人民大学,不说黄埔军学、人民大校。所谓用字不错就是没有违反约定俗成,这样写出来的文章算是“文从字顺”。
文从字顺是写作的基本条件,有些文字工作者居然没做到,而且其中有名家名作。中文《圣经》有多种译本,我从小诵读的版本叫官话和合译本,又叫国语和合本,由圣经公会印行,这是销路最广、使用者最多的版本。这个译本是新教在中国发展的大本,但是教内教外都有人不满意。教内的人从神学观点出发,姑置不论,教外的人总认为文法语法上的瑕疵太多,没有“经”的风格。